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力推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地方立法工作
发表时间:2015年3月23日 20:2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送审稿已提交自治区人大和政府法制办,列入人大、法制办2015年立法调研项目。
为推进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响应工业和信息化推动地方立法的号召,内蒙古通信管理局于2012年10月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立法工作。2014年1月该《条例(草案)》被列入自治区人大的调研项目。2014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接受委托着手起草《条例(草案)》。在起草过程中,通过走访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相关领导及专家,全方位梳理国内外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的立法经验,深入研究借鉴其它行业在公用设施建设和保护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及对呼和浩特市、赤峰市两地电信运营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现场查看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现状、逐条梳理当前存在问题、深入了解相关建议及立法需求。
2014年6月末,《条例(草案)》、调研报告以及损害电信设施的案例选编正式形成。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各电信运营企业及管理局内部,以书面及座谈会形式征求意见,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18个相关厅局和单位征求意见,收回有价值修改意见7份。在充分讨论不同的观点、吸纳合理意见的前提下,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送审稿。目前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已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人大和政府法制办,并与人大、法制办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该条例立法进度将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