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3月26日消息,去哪儿网创始团队成员之一,原去哪儿网副总裁戴政。在阔别旅游业近三年之久后,戴政如今重返在线旅游。然而其并没有回到去哪儿网,反而是加入了具有携程血统的鹰漠旅行担任董事职务。并与携程CEO梁建章、航班管家CEO连长、鹰漠旅行CEO李锐共同位列鹰漠旅行董事会。
左一航班管家CEO连长、左二鹰漠旅行CEO李锐、右二携程CEO梁建章、右一决胜网CEO戴政
戴政押注旅游O2O时代
任谁也难以想到,戴政重返旅游业会是从现身鹰漠旅行董事会为开端。但细细思量,这又是一件情理之中的事情。
从梁建章1999年建立携程至今,中国在线旅游十几年中,经过了四个时代。而每一个时代的变迁,都代表着消费者使用习惯的跳跃。
1.0是以携程为代表的OTA时代。OTA(Online Travel Agent)是指在线旅游社,其将原来传统的旅行社销售模式放到网络平台上,更广泛的传递了产品信息,互动式的交流更方便了客人的咨询和订购。
2.0是以去哪儿为代表的垂直搜索平台时代。接入第三方供应商的平台模式,从比价优势及产品丰富度上超越了OTA,在规模增速上给OTA带来了不小的竞争压力,以至于OTA纷纷开放平台,进入“OTA+平台”阶段。
3.0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在这一时期中,无线端成为了全行业的兵家必争之地,“All in”无线成为了全行业的战略准则。无线端下载量进入亿元俱乐部的在线旅游企业日渐增多,无线端营收占比逐渐攀升。航班管家CEO连长是这一时期的佼佼者。
而如今,则是以鹰漠旅行李锐为代表的4.0时代,即在线旅游X2O时代。X代表着未来场景化的020模式,而鹰漠旅行现在做的就是H2O(Hotel 2 Offline),瞄准酒店行业精准市场——品牌酒店会员直通平台,针对酒店常旅客。
从而达到商业模式上由“0”到“1”的转变。如今订房市场正被OTA巨头垄断,但OTA巨头无法与酒店方利益同时达到最大化,给鹰漠旅行带来了可乘之机。
在李锐眼中,别人没有做过的鹰漠去做,就是“0”,这个就是机遇。把握别人还没有去做的,以免佣金的方式,携精准的服务攻入市场,帮助品牌酒店官网在移动互联网做会员体验升级和整合营销,引导常旅客消费习惯,建立更精准的营销平台,以小博大,撬动整个酒店行业,从零开始,成为酒店业的天猫。
在未来,鹰漠平台更加成熟之后,可以与生活服务类的O2O企业合作,这个才是鹰漠关注的“1”,为通过鹰漠旅行平台入住酒店的客人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
显然,梁建章、戴政、连长、李锐分别是在线旅游四个时代的代表。而戴政加入鹰漠旅行董事会,也是看准了鹰漠旅行在在线旅游O2O时代的潜力。
“四世同堂”的董事会如何玩?
梁建章、戴政、连长、李锐四个人在同一家公司的董事会中,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而错综复杂的关系下,众人又当如何达到利益共赢,也是问题所在。
早在2013年中旬,梁建章复出不久便投资鹰漠旅行的前身“快捷酒店管家”,当时被业内称为携程在移动端的战略决心表现。鹰漠旅行一直秉承的零佣金模式,也得到了携程方面的支持。
当前在线旅游行业,携程、去哪儿在酒店业务上的斗法最为激烈。价格战正在给平台方及酒店方带来双重伤害。酒店业务是携程的核心重地,携程也一直在探寻掣肘去哪儿酒店业务发展的良策。
从目前来看,入股鹰漠旅行,主导慧评网及中软好泰合并,是携程为了压制去哪儿,所埋下的两道伏笔。其中,鹰漠旅行的免佣金、会员直通,主要为了与品牌酒店集团达成利益共赢。而慧评网及中软好泰合并成立的众荟,前期或将是主打中高端单体酒店市场。
哪怕没有携程的血缘背景,鹰漠旅行在未来的市场扩张过程中,以零佣金切入酒店预订市场的鹰漠旅行,也必定会与去哪儿网在酒店业务上有一番较量。而在目前鹰漠旅行的商业规划中,让消费者来鹰漠旅行订酒店,是所有战略中,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部分。
既然早晚要与去哪儿短兵相接,那么如何做好知己知彼是鹰漠旅行必要的考量。显然,去哪儿网的原副总裁戴政,可以让鹰漠旅行更了解去哪儿网整体的发展思路与运转架构。并且戴政在去哪儿从事营销工作中所积累的人脉,可以很好的帮助鹰漠旅行。
在鹰漠旅行的商业规划中,免佣金只是导火索,积攒了一定的流量之后,本地生活类的O2O企业将是鹰漠旅行未来的盈利点。显然,从连长的履历中可以看到,他很早就尝试了基于手机端的生活O2O创业。
连长曾与两位清华校友合作了一个基于手机Java的客户端“搜吃搜玩”,(类似手机版的大众点评当时,大众点评尚未推出客户端产品)。这个应用在一年之内做到了将近100万用户。但不幸的是,金融风暴来了。外部的融资环境降到了低谷,搜吃搜玩的现金流开始吃紧。后来,这个搜吃搜玩的项目、以及航班专家和另一个名为电影捌的移动应用公司合并在一起,成为了“航班管家”。
此外,80后的李锐具有敏锐的商业嗅觉与快速的执行能力,其所领导的鹰漠旅行前身——“快捷酒店管家”在独立酒店预订APP中名列前茅。这也是为何,这家公司成为了梁建章回归后,系列收购案的第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