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朋友圈卖假名牌 一女子被判刑一年罚6万
发表时间:2015年4月2日 11:04 来源:每日商报
昨天杭州女子何某因为在朋友圈卖假货,被下沙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刑一年。
据了解,何某利用两个微信号,用于发布大牌货品图片,这些品牌的真品在专卖店动辄上万,而在何某的“微店”,进货价不过几百元,卖得也不贵。后来有人拿何某的货去鉴定,结果被揭穿是假货,随即报案。2013年12月,公安机关在何某租住的房屋中,现场查获了假冒“路易威登”、“色丽耐”、“普拉达”、“香奈儿”的钱夹、背包和饰品,“欧米茄”、“沛纳海”、“江诗丹顿”、“万国”的手表等24件商品。
下沙法院认为,何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但其在取保候审阶段怀孕,后虽流产,仍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判决何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0000元。承办此案的法官也想提醒大家,在朋友圈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也就是所谓的“A货”、“高仿”,都是违法行为。如果销售金额在25万以上,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