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经济的到来催生了不少新的商业模式和内容,包括共享单车、网约车等等。最近,发改委印发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依法严厉打击泄露和滥用用户个人信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刻不容缓
在发改委印发的这份《意见》中,明确要求引导平台企业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鼓励行业组织依法合规探索设立分享经济用户投诉和维权的第三方平台。依法严厉打击泄露和滥用用户个人信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加强对分享经济发展涉及的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创造、运用和服务。
与此同时还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分享经济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研究制定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保险政策,积极利用保险等市场机制保障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意见》指出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与防范,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营造新旧业态、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严禁以违法手段开展竞争,严厉打击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分享经济所涉及的面很广,如今市面上涌现了诸多打着分享、共享的名义来招揽用户甚至是获取用户信息的企业或平台,此外,该领域现在呈现出爆发式增长,除了共享单车、网约车、充电宝,甚至就连篮球、雨伞都开始打起了共享、分享的主意,在这背后平台方或运营方是否有足够的安全措施来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谁也说不清楚,趁着乱局扩大之前出台这么一个《意见》我想还是很有必要的。
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大
发改委发布的这个《意见》只能算是国家部门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障的其中一个部分。2017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并对在网络公布“人肉搜索”结果、“内鬼”作案入罪标准等做出具体规定。
我们都知道,正规的共享产品平台方对用户信息保护都有一套较为严格的规定,但不少人表示注册成为某些平台的用户之后,一些骚扰电话和短信就接踵而来,对方甚至知道自己的名字、年龄等信息。发生这样的情况无非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黑客入侵平台网站非法获取用户信息;另一种则是平台方的内部人员为获取不法利益而泄露用户信息,后者通常是用户信息被泄露的最主要因素。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想出了一些“新招”,比如将一些共享产品的二维码偷梁换柱,或是在共享充电宝等产品中植入微型计算设备,用户在将手机连接到充电宝之后,该计算设备就会要求获取用户手机的控制权限。然而这些二维码及其计算设备目前严重缺乏监管,用户很可能会在不法分子一步步的诱导之下提交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隐私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运营者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方面规定了相应的义务,如不能收集与服务无关的信息,不能未经用户同意将收集的信息对外提供,必须落实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保证这些个人信息不对外泄露等。也就是说,如何管控不法分子对二维码和一些身份验证设备动手脚,平台方也负有责任。
看看专家怎么说
有一点我们不能忽略的是,参与到分享经济中的企业能否持续发展仍然是个谜,毕竟这是一个新兴产业,不同的细分领域目前都处在烧钱吸用户阶段。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分析称,现在很多产业都打着假共享真租赁的名义,进行宣传和融资,很容易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现在的所谓共享经济投资,消费者权益保障,包括平台责任都存在很大风险。它的这种商业模式不具有可持续性,一般都是通过集中融资,包括对消费者预付款的吸纳让自己企业继续生存。
而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也认为,如当下正在火拼的共享单车,仿佛一夜之间让街头巷尾到处是新车,这其实增加了整个社会成本。黄震还表示,这样的共享经济肯定不可持续,甚至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要严守法律底线,防止以共享经济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
考虑到这样的现实情况,那些融资实力以及市场竞争力不强的企业和平台方,十有八九是不会再投入资金去建立更为完善的用户信息保障机制,更别说后续的维护了,因为能否继续生存下去才是摆在他们面前最大的问题。
如今多部门相继发布法律法规和意见,相当于间接提高了分享和共享领域的准入门槛,从长远来看,将不具备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企业和平台扫地出门何尝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