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财经2月2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辽宁抚顺的张女士是一位网购达人,平时吃的、用的她全都从网上购买。由于网购时间长,她在淘宝、京东、拍拍等购物网站拥有很高的等级,对于网购可是轻车熟路。然而,网购达人也有遇到麻烦的时候。
张女士最近家里装修,宽带还没安装,因此她购物都使用手机。一个偶然的机会,拍拍网上的真维斯自营店发给张女士一条促销信息,店内购物满160元减20元。于是,张女士就给孩子挑选了两件衣服,一件上衣还有一条牛仔裤,两件加起来价格正好可以享受优惠。几天后,快递包裹到了,张女士打开包装发现,里面只有一条牛仔裤,没有上衣。她赶紧联系卖家,可卖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
联系不上卖家,张女士就只能跟拍拍的客服联系,客服承诺调查之后24小时之内会马上和她联系。不久后,客服打来电话说,联系了卖家,对方上传了发货前衣服的称重照片。照片显示,两件衣服一共重1.4千克,而物流记录显示,发货物品是1.3千克,因此卖家没有 发上衣。可是,张女士对这个重量表示怀疑,既然卖家发货时衣服重量是1.4千克,加上包装等最终的重量应该是比1.4千克更重,可是为什么物流显示的是1.3千克呢?
张女士说,还有一点令人费解。她收到快递包裹的包装是一个薄薄的塑料袋,里面只能装得下一条裤子,如果再加上衣服,肯定装不下。她通过《天天315》的微信平台发来了照片,从照片来看,袋子的确只能装下一条裤子。可衣服又去哪儿了呢?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张女士唯一能求助的只剩下拍拍客服。可拍拍客服的回复让张女士特别生气。客服认为,从目前双方提供的证据来看,卖家的更加可信,而消费者这边的证据则不能采纳。
张女士告诉记者,其实她网购那么多次,这种 发的事情经常发生,但是只要和卖家沟通之后,马上就会补发或者退款,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这不是钱的事,而是要给自己讨个说法。无奈之下,她给我们《天天315》节目组打来了电话。
记者随后联系了拍拍网客服,对方表示,由于卖家发来的产品重量数据和物流提供的数据基本一致,因此认定卖家的证据比较有说服力,但由于投诉还在处理中,需要买卖双方继续进行沟通。
嘉宾观点: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赵占领、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就相关问题展开讨论。
赵占领:按照网络交易平台一般的投诉规则,消费者认为买到是假货,或者说少发货了,或者说商品质量有问题,消费者需要承担基本的举证义务。卖家在接到投诉之后可以提供相反的证据,然后再由交易平台去判断,采取哪一方的证据。比如今天这个案例,卖家提供的称重的照片,显示的是1.4公斤,这个证据跟物流单上显示的重量相差100克,拍拍网可能认为这是一个误差,所以卖家的证据更客观,采信卖家的证据。这里边涉及最重要的问题还是举证的问题。
作为消费者,如果有质疑可以提供其他的证据,比如可以跟快递公司联系确认一下,物流单上这个1.3公斤包不包括包装的重量。另外也可以自己去测量一下包装的重量,如果加一起再和卖家提供的照片,重量相差很大的话,就不能认为是误差了,这里面还是需要有进一步的证据来证明。
郑传锴:刚刚占领提到了一个举证责任的问题,我认为目前现有的证据不仅仅是一个举证责任的问题,恐怕还有一个正常的生活逻辑的问题。目前我们看到卖家提供了两件商品的总重量是1.4公斤,但是发货的重量只有1.3公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按照目前现有的证据,第一可以证明卖家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发货义务,换句话说,目前的证据无法证明卖家已经充分履行了自己的发货义务,所以我认为拍拍网就目前的这个证据证明,卖家已经充分履行发货义务,是缺少一种思维逻辑的,目前这个证据也是无法支持卖家的说法。
经济之声:拍拍网给出的解决方案是给张女士40块钱的代金券,而张女士不同意这样的解决方案,她并没有收到这个自己想要的货品,这是40块钱的代金券解决不了的,这样的解决方法合理合法吗?
郑传锴:我们不知道张女士购买的上衣具体的单价是多少,但是如果这40块钱足以覆盖商品单价的话,我指的不是代金券,而是现金,如果足以弥补张女士的损失,我认为这种解决方式是合理合法的,如果不足以弥补消费者损失,那么这种解决方案是不合法的,我们也有权利继续维权。
赵占领:拍拍网是交易平台,它本身没有赔偿义务,它给了40元,性质是一种补偿的性质,或者说是为了让消费者更多得到一种补偿所以采取一种措施,但是这个措施本身并没有能够真正的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这个金额和消费者所受到的损失相比差距很,那么问题没有解决。而且关键的地方在于,这里面是谁的责任,买家的还是卖家的,也没有查清,所以我认为在没有查清的情况下给出这样的解决方案,并不是一个合理的方案,作为交易平台应当采取措施查清事实,然后按照平台的规则,看到底是谁的责任?如果是卖家的责任,按照交易平台的规则给卖家相应的处罚去弥补消费者的损失。
原标题:消费者投诉网购卖家 发货拍拍网支持卖家证据引争议
稿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