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网购纠纷 全市受理近百起
发表时间:2014年12月10日 08:12 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泥通讯员曾庆光姚洁)记者昨日从工商部门获悉,截至昨日下午,全市12315已受理“双十一”网购投诉近百起。在“双十二”即将来临之际,工商部门公布了典型网购投诉案例,并提醒消费者在“双十二”理性消费。
案例1:买家付款后卖家却说缺货
“双十一”当日,杨先生通过天猫购物平台,向位于塔埔东路的厦门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一双鞋子,价格为69元。结算时,他使用了事先领取的“双十一红包”13元以及店铺优惠券50元,共抵扣63元。但后来商家告诉他订购的鞋子没货,并提供六款鞋子给予换货。但杨先生发现商家提供的鞋子款式均没有合适自己的号码。
经莲前工商所调解,商家同意提供更多等价款式的鞋子供杨先生挑选。最后,杨先生找到了自己满意的款式。
案例2:一张订单被拆无法获得赠品
“双十一”当天,裴女士通过淘宝网向厦门塔埔东路的一家电商购买了两把充气椅和一副手套,共计1043元。该网店网页宣传“单笔消费满999元即送价值499元背包一个”,但裴女士发现付款后,自己的订单竟被自动生成了939.37元和65.73元两个订单,导致自己无法获得背包。
在莲前工商所调解中,卖家表示,因为这款背包作为赠品价值较高,为防止消费者虚假购买,所以要求买家在得到赠品后,再申请部分商品退款。工商人员认为,商家既然发起活动,就应将所有获赠条件清楚写入活动条例,让消费者知晓。经调解,卖家同意赠送消费者背包。
提醒
注意保留
维权证据
“双十二”即将到来,我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尽量选择国内大型电商网站,对于网站内的独立网店,要注意店铺信誉度及所购买物品的售后评价;警惕虚假宣传,不要盲目购买网站上价格过分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注意保留与网店卖家的聊天记录、商品交易图片、交易凭证并尽可能索取发票。
(本报记者陈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