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开始实施。“新消法”最抢眼的规定是赋予消费者“后悔权”: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自收到货品七天内,都可以无理由退货。但这种“后悔权”并非真的就有保证。“新消法”实施之后,记者发现一直被诟病为假货横行的网购化妆品却被各大电商排除在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范围之外。
化妆品七日退货有点难
据新消法,“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只有四类商品有“豁免权”,包括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四类。
“新消法”出台此一规定,源自去年消费者对网购的大量投诉。不过,记者发现虽然网购化妆品纳入适用范围,但是真正参照执行的商家却寥寥无几。记者看到,在一号店、亚马逊、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综合类平台网站,化妆品均被划定在了七天无理由退换服务之外。个人化妆品的退货服务方面,只有垂直化妆品网站聚美优品提供30天拆封无条件退货,同时承担退货运费。
据了解,“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口号淘宝在2008年就曾提出,然而,当时推出的适用范围并未包含化妆品。虽然在新消法实施的前一个月,淘宝再次宣布强制全面推行商品的“七天退货”服务。但是记者留意到,淘宝的退货政策中,对于“代购商品”增加了卖家可根据商品性质选择不支持"7天退货"的额外条例,也就是说代购商品的卖家可自由选择是否申请7天退换货。这也意味着,代购化妆品退货依然有点难。
美妆电商将纳入常规抽检
既然退换货无法实现,那通过电商购买的化妆品在使用中怀疑出现了安全问题,消费者又该应该如何举报、取证,被举报的网站又应依据怎样的条例法规被定责?记者了解到,现行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为1989年制定,其中并没有对电子商务投诉定责制定具体法条。面对近年来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电商投诉受理成为化妆品监管范围内的一大难题。
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药监管部门目前对于化妆品举报质量问题的管理办法以实际交易地点为准,也就是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地点为准。参照这一办法,北京食药监局将从3月底开始,将注册地在北京的京东商城、亚马逊、当当、聚美优品、草莓网、凡客诚品、尚品网等10余家销售化妆品的电商网站纳入正常监管范围,包括对这些电商的所有物流基地进行常规抽检及监督检查,都将与实体店监管无二。
但是,日化业内人士彭先生指出,虽然该规定从表面看可以对网购化妆品质量问题进行有效监管,但是目前国家政府职能部门中,缺乏既懂网络、又懂专业的人才。同时,在化妆品领域,因为新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没有出台,可以依据的罚则不多,对化妆品假冒伪劣、违规宣传缺乏打击力度。
电商回应:化妆品具有特殊性
苏宁易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所以苏宁以及其他电商均将部分美妆产品排除在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范围之外,是因为这些化妆品产品的特殊性。美妆、个人洗护以及口腔洗护类化妆品的商品本身无法设置编码,使得商品退换货流程中无法对商品本身进行鉴别。且由于美妆、个人洗护以及口腔洗护类化妆品的外包装特点,对于商品完好的界定较为严格,所以建议消费者在收货时务必仔细查验商品及保质期,一经签收不予接受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