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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套餐清零 能否破冰?
发表时间:2014年4月18日 11:26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手机流量按月计费、过期作废”是否合理?一直以来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消费者认为自己花钱买下的套餐,没用完的流量理应是自己的,可以向后滚存;但运营商则认为此举符合行规和交易习惯,用户没有按月使用完流量视为其自主放弃。这或许是一个矛和盾的问题,但并非铁板一块,完全不可“破冰”,关键看其是否愿顺应民意适时“割肉”,从而与民让利。

如今信息消费已经成为生活的“必需品”,但同时也让通讯业成为投诉最集中的行业之一。日前广东消委会的一项调查显示,消费者对信息消费的不满意,主要集中在信号不稳定、上网速度慢、资费过高、通讯覆盖范围小,以及限制“带号入网”等方面。

其中“套餐流量剩余部分按月清零” 为中选率最高的项目,广州超过八成(81.1%)的受访者认为不合理,深圳近七成(69.7%)受访者同样不认同。

为此, 广东消委会携手广州、深圳两地消委会向通信运营商“喊话”:请允许消费者把吃不完的“鸡腿”留到下一餐。倡议学习借鉴上海通信运营商经验,尽快推出按季度、半年及年度清零等多种流量计费周期套餐,逐渐过渡到允许消费者将未用完的流量,沿用至下一个计费周期继续使用。

“流量清零”这一做法是否有悖“新消法”精神,有无侵害消费者的权益,这一争论或将持续,一时难以定论。而运营商是否响应这一倡议,目前也充满悬念。但上海运营商的经验或将成为行业标杆与明灯,也意味着行规绝非牢不可破,关键是要破得其所。尤其是利字当头的情况下,将考验各运营商是否敢于取舍、勇于惠民,将流量清零的天平向消费者倾斜。

在越来越多用户说“不”的情况下,其他各地的运营商会否效仿,顺应潮流自我破冰,这将注定是一场充满营销智慧和民间力量的持久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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