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影视网络侵权行为加大惩罚是非常有必要的,不能因为保护网络产业的发展就对网络侵权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因为不规范的网络产业终将走向混乱。
近年来,国内一大批视频网站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经过7年时间的洗礼,如今已发展成为网站瓜分天下的格局。虽说,视频分享网站初露头角时主打原创,鼓励网友上传原创,和众网友分享。但众多网友眼里,经典影视似乎更有舞台,更有看客,这些因素都不断刺激着视频分享网站的神经。就在追逐盈利的过程中,视频分享网站开始出现影视版权侵权问题,并颇具蔓延之势。
虽说,时下网民登录视频分享网站,会发现那里的影视资源应有尽有并且是免费的。然而,不难发现这些网络视频大多涉嫌非法盗播,以至于在业界流传着“侵权则生,不侵权则死”这样一句话。
目前中国电影约90%的收入是依靠影院票房。除影院以外,电影市场潜力最大的是网络播映和其他衍生产品,随着网络的发展,必将会超过影院成为最大的电影市场。但是,目前网络却是电影盗版的重灾区。因此,呼吁国家制定严格法律,降低侵犯电影知识产权和网络盗版罪的入罪“门槛”,重新研究电影网络盗版、盗播侵权问题,加大法律的惩处尺度。点击进入下一页
中国在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方面,相较主要发达国家,不仅在立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目前,与视频网站侵权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三部:一是现行著作权法,二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三是侵权责任法。需要指出的是,前两部法律法规都是在国内视频网站迅速发展之前制定的,都是直接移植了国际条约或外国立法涉及的规定且相对原则。由于对现实情况缺乏充分的预判和洞察力,在实际适用时存在着明显缺陷。侵权责任法颁布时虽然国内视频网站发展已经呈现一定规模,网络影视版权侵权也日趋严重,但限于侵权责任法侧重于侵权责任的规范方面,对视频网站普遍存在的侵犯版权问题缺乏针对性。
应该说,网络环境下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的现象不容乐观,不规范的网络分享已对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权益构成了掠夺,并未带来人们预想的使用者与权利人共享利益的双赢局面。因此,靠法治手段遏制影视网络盗版侵权势在必行: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影视作品网络立法保护,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著作权条例》,是第一部国际范围内解决因互联网快速发展而引起著作权保护的立法。虽然中国在2001年修改著作权法时增加网络信息传播权,2006年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进一步阐明网络著作权保护。但是以上立法滞后于实践,且法条概括性和抽象性导致保护不力,因此有必要不断修正以适应实践的需要。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日趋频繁的网络版权侵权问题,目前著作权法修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切实加大影视网络侵权的成本。一是明确网站对网友上传的监管责任,把监管不力作为处罚的依据;二是提高侵权赔付的数额,以损失补偿为主,适当惩罚为补充。同时,通过立法适当降低影视网络侵权追究刑事责任的“门槛”标准,对侵权严重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高侵权人的影视网络盗版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