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次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可能有望降低运营商之间的网间结算价格(国际上,移动的结算价格保持大幅下降的趋势,一些发展中国家(泰国、坦桑尼亚,包括斯洛伐克等),每年下降幅度在50%左右。国际上对降低网间结算价格的监管方式各有不同,比如包括瑞典、巴黎很多国家调整结算价格的时候很多是让弱小运营商出大的价格,中国台湾地区的结算机构提出希望大运营商实施免费互联,最后经过妥协,已经降了结算价格)。
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MVNOs的另一点较大的影响在于,三大运营商势必会逐步整体提高零售用户服务质量,这将给在用户服务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还很缺乏经验与积累的MVNOs带来越来越大的发展压力。“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就需要MVNOs遵守相关公约,不断探索实践优质的用户服务和消费者权益保障。
我国在2013年5月发布的《移动通信转售试点方案》中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做出了具体的要求,覆盖转售企业进入、提供服务、退出三个阶段。在审批阶段,侧重于形式要求,主要指标如客服部门、客服人员、客服电话等;在提供服务阶段,明确服务质量投诉解决机构和用户申诉渠道;在退出阶段,规定了预付费返还和用户承接的要求。
总的来说,《移动通信转售试点方案》较好地覆盖了试点过程可能出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但是,移动转售业务作为新生事物,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新状况,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也需要根据试点情况不断修改。国外发达国家开放虚拟运营业务较早,在处理MVNO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也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可供国内借鉴,监管机构应考虑到具体国情和电信行业的竞争格局,依法保护好我国移动转售业务消费者的权益。
国际上主流MVNOs涉及用户权益保护的主要问题有哪些?他们的解决措施如何?他们在提高用户服务质量上有哪些经验之谈?这些国内的MVNOs有哪些可借鉴之处?6月12-13日,由DVBCN承办的移动虚拟运营商峰会将在2014亚洲移动通信博览会现场盛大召开。届时,全球重量级MNOs、MVNOs、MVNEs、4G产业链上重要合作伙伴(大视频、移动游戏、移动社交等)将共聚此次峰会,深入讨论虚拟运营商市场发展前景和先进商业模式,以及多国漫游流量和多屏定向流量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