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产品外包占比较高,外界亦关注现下飞科电器面临的一桩未决诉讼,是否会对IPO进程产生影响。
据申报稿披露,2012年8月,皇家菲利浦(原告)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起诉浙江飞科、上海飞科及公司经销商新发利电子侵犯飞利浦专利号为95190642.9的发明专利“剃须器”,并提出诉讼请求:判令浙江飞科和飞科电器立即停止侵犯上述发明专利,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制造、销售(包括出口)、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专利的剃须刀产品,并销毁专门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设备和模具,以及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判令被告浙江飞科和飞科电器就其侵权行为,共同连带向原告支付侵权赔偿金、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支出,共计100万元;判令被告新发利电子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上述发明专利的剃须刀产品;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飞科电器表示,截至2014年3月31日,案件正在审理。一旦公司在本案中败诉,皇家菲利浦的上述诉讼请求可能会被法院支持,公司将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在申报稿中,飞科电 器 还 透 露 , 皇 家 菲 利 浦95190642.9号发明专利共有7项权利要求,其中1-3号权利要求已陆续被宣告无效。
华东某投行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述专利纠纷或给飞科电器的IPO进程增加不确定性,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不得有“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上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的情形。届时需要评估该事件带来的影响,如果上述专利纠纷涉及的技术使用对公司现有产品的销售经营影响轻微,那对IPO难构成影响,反之亦然。
在某家电业内人士看来,飞科电器的市场份额主要定位于中低端市场。与其主要竞争对手飞利浦相比,飞科在品牌、技术投入上相对薄弱,所以容易存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上述案件涉及剃须刀中较为畅销的三刀头剃须刀。长远来看,国内企业想要突围,需在研发、设计能力上加大投入以寻求突破。
研发投入水平低/
与皇家菲利浦的官司,暴露出了飞科电器在研发方面的短板。
申报稿数据显示,2011~2013年,飞科电器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133.46万元、1267.87万元和1568.56万元,同期营业收入分别为14.88亿元、16.92亿元和20.72亿元。据此可计算出2013年飞科电器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0.75%。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了A股小家电龙头九阳股份(002242,SZ)、苏泊尔(002032,SZ)的2013年年报。报告期九阳股份营业收入为53.28亿元、研发投入为1.7亿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为3.19%;苏泊尔这一比例为3.14%。以研发投入占比作为比较标准,飞科电器仅为九阳股份、苏泊尔的四分之一。值得注意的是,飞科电器主要的竞争对手飞利浦集团,2013年其销售额为233.29亿欧元,研发投入17亿欧元,研发投入占比更是高达7.29%。
上述家电业人士告诉记者,国内小家电行业龙头研发投入比一般在3%左右,此前工信部出台的《关于加快中国家电行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国内家电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要提高到3%。也就是说,飞科电器的研发投入占比尚未达到“基础要求”。
与低研发投入水平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飞科电器近年来广告营销方面的投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11~2013年,公司广告费占销售费用的比例近70%;相比之下,2013年苏泊尔、九阳股份的渠道、售后及广告费占销售费用比例分别为53.68%和55.54%。
飞科电器显然也意识到了自身在研发方面的短板及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在招股书申报稿中,飞科电器表示,部分国外品牌厂商正陆续推出相应的产品以抢占大众消费市场,对公司产品的竞争。一旦市场竞争加剧超出预期或者革命性的替代产品出现,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有可能会下降50%以上甚至亏损。
为解决核心技术不足的问题,在IPO拟募集资金7.28亿元中,飞科电器打算将其中2.4亿元用于研发及管理中心项目。不过,在大规模投入资金后,飞科电器的技术积累能否快速提升?这有待时间给出答案。
拟发行股份:不超过510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4.08亿股
计划融资额:约7.28亿元
2013年每股收益:0.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