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网购珠宝玉器幕后真相:成本5万 开价40万
发表时间:2014年5月21日 09:19 来源:腾讯网
据业内人士季先生透露,一些网售珠宝会标注“天然”“正品”“经过权威珠宝检测”“获得A货证书”。部分产品不仅标注模糊,还以次充好、纯度不够,甚至冒用或伪造正规检测证书,以变相提高产品价格。
李青订购的号称价值40多万元的手镯,卖家只肯为运费保值4万元;而刘茗购得的“玻璃手链”,却有水晶产品证书。“卖家这种以次充好、伪造冒用等行为,已涉嫌消费欺诈。”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易天祥说。
“这类涉嫌欺诈的网购纠纷,取证难,鉴定难,索赔难。”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何民表示,很多商家逃避新消法规定。“像珠宝这种大金额商品,商家愿意冒风险,能赚则赚,能躲不退。”
据2014年4月份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消费者无理由退货遭到拒绝后,只有37.53%的人选择维权,有62.47%选择了沉默。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何民指出,目前很多受骗消费者选择私了,使新消法的惩罚措施无法得到落实,很难对违法经营者起到震慑作用。“经营者违法成本太低,欺诈行为也难以界定。”
目前,对于网络卖家涉嫌网络欺诈、虚假广告等违规行为,需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予以查处,消费者需出示聊天记录、写实图片等证据。“有的证据不够规范,且网络卖家流动性强,查处时需多地联合,难度大、成本高。”何民说。
易天祥表示,网购产品的复杂性,使“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新政落实过程中,出现部分商家缩水执行的案例。法律只是一方面,市场的规范还需要电商平台规范经营、行业自律和商家诚信。“新消法刚实施一段时间,消费者应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力,不要忍气吞声。如果‘后悔权’难以保障的情况特别普遍,或将完善配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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