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中国软件名城建设,促进软件产业向城市集聚发展
推进中国软件名城创建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机制,加强对申请城市的统筹指导和分类推进。发挥软件名城及试点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带为重点,进一步发挥中国软件名城及试点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软件产业向城市群集聚发展。积极探索二、三线城市发展软件产业的路径和模式。完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继续利用专项资金从国家层面统筹部署软件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引导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降低中小软件企业研发成本。
(三)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大力推进安全可靠信息系统推广应用
在重点领域开展安全可靠信息系统应用示范。继续推动重点领域开展安全可靠信息系统应用示范,逐步实现应用、技术、产业、安全等环节协调发展。加强产业支撑能力建设。协调系统集成商、安全可靠软硬件供应商和测试机构,持续开展集成适配关键技术攻关,探索联合攻关基地发展的长效机制。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开展特一级企业培育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指导系统集成商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力量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四)把握“营改增”政策机遇,以点带面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深入分析“营改增”对信息技术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影响,把落实国发4号文件与贯彻“营改增”政策相结合。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创建以生产性服务业为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适时启动生产性服务业试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动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剥离,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
(五)加快发展工业软件,有效支撑两化深度融合
推动工业软件研发及应用。推动工业软件企业围绕实际需求,联合工业企业开展工业软件产品研发及应用工作。探索开展工业制造和管理等全流程数据共享试点,打通数据链。推进工业软件服务化发展。组织开展安全可靠工业软件和行业系统解决方案推广,依托行业机构,选择基础好的省市做好需求对接。鼓励以公共服务平台、软件服务化等新形态向企业交付应用。
(六)创新行业管理和服务方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强双软认定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规范双软认定的服务流程,让符合政策的企业更便捷地享受优惠政策支持。支持开展第三方移动互联网测评服务。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第三方测评服务,加强移动互联网应用新业态规范管理,促进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加快重点软件标准研究制定。加快研制SOA、大数据、工业软件等领域重点标准,做好云计算综合标准化工作。做好物联网软件和信息服务相关标准工作。进一步完善ITSS框架体系,做好关键共性和基础性标准研制。持续提升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的话语权。做好软件正版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真做好计算机生产企业正版操作系统预装数据的分析统计工作,开展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专项检查。配合做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加强产学对接。实施好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办好第十八届软博会和第三届“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