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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嘀打车”苏州遭禁引发政府监管思考
发表时间:2014年5月5日 11:30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交通领域的专家。他们表示,打车软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打车难题、提高了运行效率、降低了空驶率,但在价格、安全等规范上确有不尽如人意之处。问题是谁来管,怎么管。

“政府有必要进行监管,但要把握政府和市场的界限,不要直接参与干涉企业的营运调度。”深圳市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薛博说。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系副教授刘鹏认为,基于我国现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部门规章,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享有对本地区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管权。

“苏州客管处的禁用通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但其合理性值得商榷。”在刘鹏看来,该措施的推出,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使用打车软件而导致的黑车运营、私自加价等问题,但也可能降低乘客打车的便利性,出现打车成本变相提高等问题。

刘鹏认为,打车软件的使用尚属初级阶段,现在更需要加强市场竞争及政府部门的监管执法,而非一禁了事。官方的电召平台若十分便利,应该实行免费接入,因为其带有公益性。

“如果市场可以解决,就交给市场,市场调节失灵,再交给政府。”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政府监管的初衷应被肯定,但是否需要在市场还没有充分发挥自我调节作用时,就下猛药来治理,值得思考。

刘俊海指出,在打车软件问题上,要充分考虑三个问题: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和司机、乘客的安全保障。

在他看来,有些问题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的。如议价加价,企业可以进行软件修改,去除这种功能。如果司机个人有加价行为,可按规定处理。黑车问题并不能归因于打车软件,因而还是要从根源上解决黑车乱象。

“政府既要鼓励技术创新、保护消费者权益,也要维护市场秩序。”刘俊海认为,政府应该“兴利除弊”,通过行政指导的方式,督促软件开发商自行调整,用“柔性监管”代替“下猛药”。

刘鹏建议,政府在进行市场监管的过程中,要考虑消费者的需求。“出租车服务是一项公共服务,乘客的满意程度是最重要的决策依据。相关部门最好能够召集监管部门、出租车公司、司机、打车软件企业、乘客代表,共同进行政策协商。就规范打车软件及是否需要接入统一平台进行深入协商。”

今年两会期间,交通部部长杨传堂曾明确提出,支持和鼓励发展手机打车软件,将加快研究制定规范手机打车软件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制定出租车电召服务规范化技术标准,支持和引导地级以上的城市建立出租车服务管理的信息系统。本报北京5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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