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分众传媒启动私有化时,江南春与买方财团签了一项对赌协议,如果私有化完成后4年内公司仍未重新上市,将分配至少75%的利润给股东。江南春最初选择回香港再上市,但从后续剧情的发展来看,他显然与最后选择的A股更有缘分。
调转船头后,分众传媒在国内找了一个借壳上市对象宏达新材,却因该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情急之下,券商火速给江南春找到另一个壳,就是后来借壳成功的七喜控股。
事实上,分众传媒从美股退市到回归A股,中间还经历了一段坎坷。
2015年10月,为了护航登陆A股,分众传媒及江南春最终决定支付3460万美元及2100万美元,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达成和解。这一举措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江南春本人也备受争议。
上述官司涉及分众传媒在2010年3月披露一项奖励计划,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AllyesOnlineMediaHoldingsLtd。(下称“Allyes”)进行了管理层收购(MBO)。根据该计划,包括江南春在内的管理层将以1330万美元买下其Allyes38%的股份,以此推算,Allyes整体的公允价值为3500万美元。然而,仅仅4个月之后,分众传媒披露一家私募公司同意以1.24亿美元收购Allyes62%的控股权。这意味着,Allyes的整体估值为2亿美元。分众传媒和此前购买MBO的高管和股东被披露都向收购者出售了Allyes股份。
短短4个月时间,Allyes的估值竟然增长了约5倍,而这其中最大的受益者还是江南春等公司高管,明显不合理的估值交易引发了SEC的调查。SEC认为,分众和江南春向投资者和董事披露的互联网广告技术服务公司Allyes的相关信息不准确,包括在内部交易完成之前,就已在与该家私募股权公司进行洽谈,而江南春是这一交易的最大受益者。
外界将此举解读为“花钱消灾”,即分众传媒和江南春为登陆A股市场扫清障碍,不允许在分众借壳上市进入倒计时的关键时间点出现更多差池,而不得不选择支付巨额罚金与SEC和解。
分众方面则称,之所以花费5560万美元与SEC达成和解,是基于此事发生于四年之前,分众已经为此花费了高昂的律师费,所以公司决定与SEC达成和解,为此事画上句号。
时间窗口
虽然借壳过程一波三折,但最终的成功让分众传媒成为一家市值超过1300亿的A股公司,也让江南春最终挖好了“护城河”。
分众传媒目前在所在领域的市场份额约有70%(楼宇广告+电梯框架广告),第二名的份额并不是20%,不是“721分布”,而是由众多小公司零散地瓜分着剩下的30%份额。这种格局在互联网行业中非常罕见,一般来说即便不是五五开或者“三国杀”,也是“721结构”。
分众传媒能建起护城河,在于它比竞争对手更早进入这个市场,并迅速掌控了电梯媒体广告的话语权。2003年,当报纸和电视广告还如日中天时,江南春成立了分众传媒,并选择了电梯电视这个场景,两年后通过收购掌控了电梯海报广告的市场主导权。公司的业务员和生活小区、写字楼的物业签下租赁合同,再转手将这些广告位出售给广告主,这是一笔毛利润相当可观的生意。据分众传媒2015年财报披露,电梯媒体(电梯电视+电梯海报)的毛利率高达73.96%,在总营收中占超过八成的比重。
该公司前5名大客户中,位居首位的一家去年给分众传媒贡献了将近4个亿的收入,占其年度销售总额的4.55%。江南春透露,这个客户是阿里巴巴。2015年,互联网客户对分众传媒营收贡献占比从2014年的16.3%一跃升至24.08%。人们在小区电梯里更多看到的是二手车、外卖、出行、电商大促、找工作、婚恋交友等互联网公司的广告。
由互联网引领的中国新经济的崛起,让分众传媒捡到一个大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