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运营商不“套路” 更名只是开始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15日 13:0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邱宝昌认为,若想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在保护消费者投诉渠道的同时,可以考虑建立百姓举报奖励制度。用户在使用过程中若是发现运营商新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举报后可获得一定奖励,以此鼓励老百姓都参与到维护自身利益的行动中来。
承诺应兑现 监管须从严
在邱宝昌看来,运营商应认真履行自己关于“提速降费”的承诺,诚信经营,把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作为衡量自身发展的重要尺度。
近年来,通过一项项网络提速降费的惠民举措,消费者真切地感受到了网速变快、资费降低带来的实惠。
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3年来,通过“提速不提价”、“流量不清零”、取消语音通话的长途和漫游费等措施,中国宽带用户的单价下降了90%,移动通信用户的单价下降了83.5%,多数用户都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新技术带来的发展机遇,在这样的背景下,运营商的努力值得肯定。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要想把这样的努力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就必须摒弃在推广营销中“玩套路”的惯性思维,真诚对待用户。
对监管部门来说,面对运营商“七十二变”的招数,应更加灵活地“有所防范”。扩大相关监管范围,让各种“变身”后的新招数无所遁形,从而倒逼运营商规范经营行为,尊重消费者。
取消“不限量套餐”的叫法,步子不大,却也能看作是运营商反思和自纠的良好尝试。成效究竟如何,今后是否能拿出更有诚意的表现,还要经过时间的检验,方知结果。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