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滥用远光灯 大华股份推出智能远光灯抓拍摄像机
发表时间:2018年7月16日 15:46 来源:厂商供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三)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四)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五)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六)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交警部门将依法给予记1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最后呼吁广大车友,拒绝陋习,合理使用远光灯,共建美好社会!
[1] [2]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