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延长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2020年
发表时间:2019年1月18日 12:42 来源:C114通信网
C114讯 1月18日消息(南山)中兴通讯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目前,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编制、准备相关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至2019年3月27日)。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中兴通讯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请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至2020年3月27日。在昨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该项议案已获得全票通过。
此外,2018年2月1日,中兴通讯公告《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的说明》,披露公司拟实施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30元人民币/股(含本数),如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批文后无法在批文有效期内以高于或等于发行底价的发行价格与认购对象达成交易,公司将终止本次发行。
不过,时移世易。中兴通讯昨日晚间公告称,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自身情况,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相关安排的议案》,同意取消本次发行底价。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