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声明的5G标准必要专利,从专利申请时间上可以大致推断其技术相关性,即判断其是从3G/4G继承过来的专利,还是与5G时代的新技术相关的专利。其中,2010年之前的专利族,基本就是从前几代通讯技术继承下来的遗留技术;2010年之后,特别是2010-2014年期间是5G核心技术基础研究的重要积累阶段,该阶段的5G专利具有最高的价值,当然,该阶段也包含一定比例的4G技术用于4G演进。
CPA Global在《5G Standard Technology Intelligence》报告中,对前12家企业的已授权核心5G标准必要专利族从时间维度上进行了分析,并得出已授权核心5G标准必要专利族时间表(基于授权专利族最早的公布时间)。
图1 已授权核心5G标准必要专利族时间表
数据来源:CPA Global发布的《5G Standard Technology Intelligence》报告
如图1所示,12家企业的已授权核心5G标准必要专利族公布时间,主要覆盖在1998年-2016年之间。其中,华为的已授权核心5G标准必要专利族主要集中在2009-2014年,三星的已授权核心5G标准必要专利族主要集中在2007-2013年,LG的已授权核心5G标准必要专利族主要集中在2007-2010年,而高通、爱立信的已授权核心5G标准必要专利族主要集中在2010年之前。
通过在ETSI上声明时专利所对应的5G标准章节,可以知道该专利是属于5G新技术,还是与3G/4G重合的技术。
从统计数据看,华为、LG、夏普、高通四家公司在5G新技术所需要的核心标准必要专利数量上有明显优势,而三星、爱立信、诺基亚等企业所持有的核心5G标准必要专利基本是原有的3G/4G技术专利。三星、爱立信、诺基亚等企业所持有的属于5G新技术的核心5G标准必要专利,不仅绝对数量偏低,而且在其持有的核心5G标准必要专利中占比也不高(见表3)。
表3 属于5G新技术的核心5G标准必要专利数量与占比
数据来源:CPA Global发布的《5G Standard Technology Intelligence》报告
英国著名数据公司IHS Markit在《Who Leads the Mobile Infrastructure Race?》分析报告中,通过分析各家企业派遣报告员、提交技术提案的数量等数据,总结了各家企业在4G到5G的发展过程中的参与贡献度以及研发投入的变化情况。表4、表5统计了2005-2018年第一季度各企业的LTE/EPC(4G网络)报告员数量、提交LTE/EPC提案数量,以及2015-2018年第一季度各企业的5G报告员数量和提交5G提案数量。
表4 LTE/EPC报告员与5G报告员数量前八名
数据来源:整理自IHS Markit公司发布的《Who Leads the Mobile Infrastructure Race?》报告
表5 核定的LTE/EPC技术与5G技术提案数量前八名
数据来源:整理自IHS Markit公司发布的《Who Leads the Mobile Infrastructure Race?》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