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扫一扫”应用技术已成为移动互联时代智能手机的标配和必配。智能手机只要搭载和安装了带有“扫一扫”应用技术的APP软件,如“微信”“支付宝”“携程”“淘宝”“美团”等大量软件,用户只要扫一扫码,既可摄取到码里包含的各种编码信息,同时又与对应的后台服务器完成闭环交易。世界巨无霸苹果、三星、Google(谷歌)、Facebook、Aamzon(亚马逊)等各类特大型企业,也都在使用“扫一扫”的接入方式。据2019年相关数据统计,全球支持“扫一扫”的APP软件安装已经超过40亿个,覆盖的APP开发厂商有数千万家。“扫一扫”已成为全球餐饮、便利店、网购、交通、医疗、外卖、交通等日常消费中最常用的手段之一。个人手机扫码用户数量,仅使用“微信”、“支付宝”的就累计高达15亿人,个人用户每年“扫一扫”的次数超过数千亿次,扫码支付金额接近100万亿元。
但这一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发明专利和创新,自发明后,却一直遭遇着全球侵权的尴尬。据了解,上述搭载有“扫一扫”专利的APP软件,以及APP开发厂商,均未得到“扫一扫”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运营机构发码行的授权。
2020年,在国家高调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背景下,“扫一扫”应用技术的发明人和专利权所有人开启了维权之举。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了“支付宝”和“苹果”的侵权行为。8月14日,发码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诉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专利权纠纷一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9月24日支付宝被诉“扫一扫”专利侵权案也已获得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立案受理。同时,“扫一扫”发明专利已授权的海外公司,在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也对“苹果”、“支付宝”等带有“扫一扫”功能的APP展开了维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年,知识产权法庭将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及对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与王龙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上诉案的二审审判做出的,史上最高赔偿额的判决可以预见,扫一扫发明专利结束被侵权的历史时刻已经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