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基础电信企业持续深化行业内共建共享,按照“集约利用存量资源、能共享不新建”的原则,统筹铁塔设施建设需求,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开展5G网络共建共享;鼓励通过同沟分缆分管、同杆路分缆、同缆分芯等方式实施光纤网络共建,通过纤芯置换、租用纤芯等方式实施共享。着力提升跨行业共建共享水平,进一步加强与电力、铁路、公路、市政等领域的沟通合作。
(二)承载能力增强行动
5.提升骨干传输网络承载能力。推动基础电信企业持续扩容骨干传输网络,按需部署骨干网200/400Gbps超高速、超大容量传输系统,提升骨干传输网络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推动灵活全光交叉、智能管控等技术发展应用,提升网络调度能力和服务效能。引导100Gbps及以上超高速光传输系统向城域网下沉。鼓励在新建干线中采用新型超低损耗光纤。
6.优化数据中心互联(DCI)能力。推动基础电信企业面向数据中心高速互联的需求,开展400Gbps光传输系统的部署应用,鼓励开展数据中心直联网络、定向网络直联等的建设。结合业务发展,持续推动IPv6分段路由(SRv6)、虚拟扩展局域网(VXLAN)等DCI核心技术的应用;推进软件定义网络(SDN)技术在数据中心互联中的应用,提升云网协同承载能力。
7.协同推进5G承载网络建设。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开展5G前传和中回传网络中大容量、高速率、低成本光传输系统建设,提升综合业务接入和网络切片资源的智能化运营能力。推动5G承载网城域接入层按需部署50Gbps系统,城域汇聚层和核心层按需部署100Gbps或200Gbps系统。逐步推动三层虚拟专用网(L3VPN)组网到边缘,兼容边缘云数据中心互连组网。
(三)行业融合赋能行动
8.创新开展千兆行业虚拟专网建设部署。鼓励基础电信企业结合行业单位需求,在工业、交通、电网、教育、医疗、港口、应急公共服务等典型行业开展千兆虚拟专网建设部署。探索创新网络架构,采用与公网部分共享、与公网端到端共享等多种模式灵活开展网络建设。按需在行业单位内部署5G基站、OLT设备、核心网网元、行业终端等,支持行业单位敏感数据本地化处理和存储。探索创新运营模式,鼓励开放有关接口功能,为行业单位提供必要的管理控制权限,服务行业发展。
9.大力推进“双千兆”网络应用创新。鼓励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和行业单位合作创新,聚焦信息消费新需求、新期待,加快“双千兆”网络在超高清视频、AR/VR等消费领域的业务应用。聚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开展面向不同应用场景和生产流程的“双千兆”协同创新,加快形成“双千兆”优势互补的应用模式。面向民生领域人民群众关切,推动“双千兆”网络与教育、医疗等行业深度融合,着力通过互联网手段助力提升农村教育和医疗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0.积极采用“IPv6+”等新技术提供确定性服务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探索采用IPv6+等新技术在网络层提供端到端的确定性服务能力,保障特定业务流传输的带宽、时延和抖动等性能要求。新建行业网络优先支持IPv6分段路由、网络切片、确定性转发、随路检测等“IPv6+”功能,并开展新型组播、业务链、应用感知网络等试点应用。
(四)产业链强链补链行动
11.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和标准研制。鼓励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加大超高速光纤传输、下一代光网络技术和无线通信技术等的研发投入,深入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加强团体标准研制,形成我国“双千兆”网络技术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