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这之前的6月21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为此,范一飞表示,数字货币发行主体可以分成私人数字货币以及央行数字货币。私人数字货币的典型代表是比特币等这样的货币,也包括推出的各种所谓“稳定币”。这些货币本身已经成为一个投机性工具,市场出现了这种情况,也存在威胁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潜在的风险。同时,也成为一些洗钱和非法经济活动的支付工具。
他表示,一些商业机构所谓的“稳定币”,特别是全球性的“稳定币”,有可能会给国际货币体系、支付清算体系等带来风险和挑战。“我们对这个问题还是比较担心的,所以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对这些私人数字货币,它是不是作为货币信贷存在,我们还在观测和研究。”
范一飞表示,同时,央行要大力推进央行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批发型央行货币,主要是面向商业银行等机构类主体发行,多用于大额结算;另一种是零售型央行货币,主要是面向公众发行,可以用于日常交易。
他坦言,目前社会各界对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影响基本上已形成一些共识。大多数研究认为,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不会对现有金融体系带来影响。对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的认识分歧是比较大的,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会不会引发金融脱媒、会不会削弱货币政策、会不会加剧银行挤提等,争论比较集中。我们对这些问题也高度关注。
据范一飞介绍,央行目前正在数字人民币试点过程之中,对货币体系、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带来的影响,央行始终高度关注。他表示:“我们也努力通过业务、技术和政策设计,确保数字人民币体系对这些宏观方面的影响降到最低。我们还是有信心把这项工作继续扩大试点面,加大试点范围。我们主要是白名单邀请方式,据我所知,白名单用户已达1000万。北京冬奥会场景是下一步试点的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