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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赴美启动超级IPO:为何一定要上市?
发表时间:2014年3月17日 10:26 来源:创业邦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为何选择美国?

此次,阿里巴巴集团整体上市的主体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这是一家注册于开曼的公司。由于中国证监会要求在中国内地上市的公司主体必须在中国内地,因此阿里的上市地点只能在香港和美国之间产生。

美国本来不是阿里集团的首选上市地——首选地是香港。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阿里巴巴本应是各大证券交易所的争抢对象,但它却两次被挡在了香港证券交易所门外。

香港的《上市规则》秉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不允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股权结构,而马云作为创始人和小股东,恰恰是通过这种方式保持着对阿里巴巴的控制权。

朱文红称,若想以较少股份控制上市公司,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选择“AB股”的双重股权架构的上市模式。这个模式在美国适用,但港交所并不支持。

马云不得不面临艰难的选择:如果是失去控制权赴港上市,那么他之前所做的各种努力,包括支付宝的股权变更,均会失去意义;如果无法实现较高估值,对此前的投资者和创业者均难以交代。

据《财经》记者了解,阿里巴巴一直有赴美上市的备用方案,对阿里巴巴来说,香港始终是其最优的选择。而本次最终选择美国上市,无疑已经证明与港交所的沟通已告失败。同时,在架构、公司治理及其它几个方面,阿里巴巴已经给投资者、股东做出了足够的让步。

据阿里多位高管透露,阿里将采用事业部+子公司形式,选择优质资产上市,前者如阿里妈妈、天猫、杭旅、音乐、B2B业务等正在或者即将产生正向现金流的业务线,后者如搜索、聚划算、阿里云等具有想象力的业务。而支付宝、阿里物流也不在上市资产中。

阿里巴巴的上市业务是清晰的,正如马云多次强调的,“如果路演时我还需要向投资者解释阿里各个业务是干什么的,那说明我们是失败的。”

阿里巴巴集团的赚钱模式亦颇为清晰,主要收入来源于“淘宝+天猫+B2B”,其中前两者收入占据90%以上。其中,B2B收入来自所收取的中国供应商的年费、服务费及广告费;淘宝收入则完全来自各种广告收入,如与大卖家签订的KA框架协议(一年150万起)、直通车P4P、钻石展位业务、超级卖霸、天天特价等,以及少量的软件订购费;天猫收入则主要来源于广告、销售额分成和服务费,比如对卖家收取技术服务年费:6000元/年,销售分成是3%-5%不等。

但此番赴美上市也并非坦途:考虑到此前与雅虎的支付宝争夺纠纷及对VIE架构的破坏,阿里巴巴需做好被美国投资者做空的准备。

看似简单的上市地点选择,对马云来说却复杂、艰难到了极点。而这种尴尬局面的形成,又源于中国特定的商业环境和历史:阿里复杂之极的公司架构以及股权问题、控制权问题,归根到底是在它最需要资本的时候,缺乏合理合法又高效的融资渠道,所以无论早期与海外资本合作还是后来与红色资本合作,都有着“不得已而为之”、“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味道;而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对各种业务、牌照、门槛的限制,则进一步增加了阿里架构的复杂性,掺杂了公权与私利之后,已是一团乱麻。

阿里上市后必将进行一系列的投资并购

阿里上市,将引发一场规模空前的资本狂欢。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层面的资本狂欢。

阿里已经是中国最赚钱的互联网公司,而且其利润率令美国的同行们也艳羡不已,所以阿里并不缺现金,所以上市的目的和很多互联网公司不同。融资上市后,大笔的现金最先可能是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合适的标的投资。

没上市之前的2013年,阿里巴巴的不停挥舞着钞票:5.86亿美元入股新浪微博、8.22亿港元(约4.7亿美元)入股海尔电器、11亿美元收购高德地图、11.8亿(约2亿美元)控股天弘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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