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规范二维码支付:暂不承认其合法性
发表时间:2014年3月19日 18:03 来源:腾讯网
支付机构不得基于客户的通信账户开展手机支付业务。
2. 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资质的支付机构,可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商业银行直接发行在付款人手机安全载体内的银行卡(账户)及手机电子现金的近场受理服务,适用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为便利客户手机支付,各参与方应积极拓展手机支付在公共交通、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改进客户体验,减少现金使用。收单机构应进一步加大特约商户拓展、受理终端机具布放与改造的投入,改进和优化手机支付受理环境。银行卡清算机构应基于市场化原则调动各参与方积极性,联合收单机构、发卡机构集中产业资源,共同推进受理环境建设。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