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消协:2013年家电类投诉量居首
发表时间:2014年3月19日 18:07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2013年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去年山东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8699件,投诉解决率为73.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91万元,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居首,小家电安全性不容忽视。
山东省消协统计显示,2013年山东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5078件,投诉量在所有投诉类别中居首。其中家用小家电商品投诉458件,占投诉总量的比重由2012年的1.4%上升到去年的2.4%。
据山东省消协介绍,消费者在家电领域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家用小电器商品品牌参差繁多,功能和指标缺乏国家统一标准,说明书内容标识含糊。二是小家电产品不耐用,寿命短,厂家承诺的“三包”期限较短等。三是售后服务缺失,维修贵、维修难,维修质量无法保障。
山东省消协一位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小家电商品时,一是尽量在正规的商场或超市中购买有较好信誉的品牌;二是应该选择通过3C认证并贴有3C认证标志的产品,购买时还应该对产品的外观、标识进行基本的检查,能试用的当场试用;三是保留好发票等相关购货凭证,发生纠纷时便于维权。
统计显示,去年山东省消协组织接待来访、接受咨询15074人次;在受理的1.8万余件投诉中,共解决13774件,其中因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551件,加倍赔偿金额为51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