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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称支付额度最终或不设限
发表时间:2014年3月21日 18:11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鉴于《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在社会上引起强烈争议,央行近日密集召开座谈会,邀请业内人士对互联网金融监管集思广益。关于管理办法中争议最大的个人支付账户转账限额条款,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表示最终可能不会予以采纳。

继3月19日邀请阿里、腾讯、百度、宜信等有金融业务的互联网企业开会后,央行昨天下午邀请研究互联网金融的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讨论的主题是如何加强行业监管和筹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会人士透露,由于央行此前也时常联系上述人士征求意见,因此昨天会议并无太多新意。

然而3月19日的会议则释放出重要信号。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对参会企业再次明确表态,支持和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指出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在有一定安全保障的前提下会放开。对于虚拟信用卡,如何界定弱账户、强账户还需要讨论,什么情形必须面签,也需要再讨论。刘士余强调,意见稿还处于讨论阶段,会做出调整,未来针对在线支付可能不会有限额。此前《管理办法》拟规定“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单笔转账不能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

记者了解到,市金融局昨天下午也邀请了几家P2P平台负责人开调研会。一位与会者透露,从金融局态度看,未来对P2P行业的监管模式可能是央行代表国务院出政策,银监会出细则,各地金融办具体落实。今后有望引入银行作为P2P平台的资金托管方,一旦有了银行的专业运作作为保障,P2P平台也就不用为风险准备金费脑筋了。这位与会者分析:“央行目前正在平衡各方利益。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在世界前列,这多不容易!如果监管得当,我国互联网金融可能超出欧美国家10年,如果不得当,就扼杀了一棵好苗。所以现在监管机构非常审慎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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