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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员工驳工行:支付宝比网银更安全
发表时间:2014年3月25日 18:00 来源:新浪科技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新浪科技讯 3月25日下午消息,支付宝官方微博今日发布一篇其内部员工的投稿,回应近日有媒体报道的关于“工行称快捷支付3年来一直违法,下调限额并非打压余额宝”的文章,在该回应中支付宝方面质疑“快捷支付3年来一直违法”一说,并表示快捷支付比网银更安全。(扬子)

以下为支付宝微博的全文:

来自支付宝资金结算部员工唐俭的一篇投稿

今天一早上班,突然看到新闻说自己的工作“被违法”了。工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处长王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2011年开始长达3年,快捷支付一直处于‘违法’状态,而银行为此承担了相当法律风险。”

看了全文,我的理解是,工行的这位领导认为今天对快捷支付采取的限额确实不够,必须要取消才能回到“合法”的地步。看到这里,我想趁午休简单跟您交流一下。我叫唐俭,是支付宝资金结算部的一个员工。

1、工行这位领导说,“2011年开始长达3年,快捷支付一直处于‘违法’状态”。请问快捷支付违反了哪个法?

工行领导所指的法应该就是报道中提到的银监会《关于加强电子银行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俗称86号文。86号文是怎么出来的,我想请您去咨询一下工行的各位大领导,就应该会很清楚这个文是怎么出台的。

回到86号文,快捷支付首笔支付前,支付宝会将姓名、卡号、证件类型及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通过专线传递给银行,由银行直接进行验证。全部匹配验证通过后,支付宝还会向银行验证通过的手机号码发送动态验证码,只有客户验证码回填成功后,才能支付成功。这种通过非公开的专线校验的方式相比走公开网络、容易被木马劫持的跳转网银方式要安全的多,也是通过网络渠道最安全的方式。跟86号文里要求的“其他有效方式直接验证客户身份”并没有冲突。所以违法到底违法在哪里?

如今快捷支付已经是第三方支付行业最重要的支付方式,银联也有自己的快捷支付方式,工行也搞了自己的快捷支付,叫e付通,开通形式和验证方式和支付宝的快捷支付完全一样。那您的意思是大家都违法了?

2、工行这位领导说快捷支付一直是“违法”的,但至今包括工行在内的全国170多家银行都跟支付宝进行着快捷支付的合作,是不是说,工行一直是在知法犯法?全国170多家银行都在知法犯法?中国所有的主流金融机构都在知法犯法?

3、谈到“违法”,就算快捷支付是违法的,那么四大行带头限额就是合法的?我学法律的同学跟我说,《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属于垄断行为。在中国金融行业中,四大行处于绝对的市场支配地位。根据银行报告,2012年中国银行业累计发行借记卡32.03亿张,其中四大行的市场份额达到50.67%。已经形成了事实垄断。四大行限制支付宝的快捷支付,同时不限制银行自己的网上银行支付。这是非常明显的打压支付宝,扶持自己的网上银行。这个行为已经明显触犯《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涉嫌不正当竞争。

另外,《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一个月内,四大行相继出台同样的打压同一企业——支付宝的政策,显然已经符合“合谋”实施垄断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

4、工行这位领导说,四大银行限制快捷支付是为了用户的安全,与余额宝之间没有任何直接的因果联系。好吧,那么支付宝事实的安全是怎样呢?支付宝从最开始创立就是“你敢付,我敢赔”,还通过保险公司对快捷支付一直给予被盗无理由100%赔付的承诺,请问工行领导,工行这么为用户安全考虑,工行对于用户被盗赔过几次?用户的工行卡被通过POS机盗刷,工行有跟支付宝一样为自己的用户提供全额赔付的保障吗?

5、工行这位领导说,“通过网银渠道向支付机构转账,没有任何限制”,“银行仅仅对快捷支付业务调整了限额,并非对储户向第三方支付机构所有转账都设置限额”。那么请问工行的这位领导,手机支付的时候你给我插个U盾试试?每天2500万笔移动支付,你让用户都去手机上插U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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