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鲜活易腐、定作等四类商品除外。这“七日”是指工作日还是包括假期?
今年春节前,周女士在网上购买了几十元的家具贴纸,由于网店在1月25日停止发货,结果导致周女士的“7天”刚好卡在网店公布的停止发货日期内。春节后,一直没收到货的周女士上网查询发现,淘宝网站已自动“确认收货”,不但错过了7天无理由退货,而且还过了淘宝的14天投诉时限。周女士钱货两空,经协商,商家、淘宝也皆无赔付。
在“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中,时间是一大关注焦点。碰到春节等假期,这7天该如何计算?对周女士而言,时间是导致她权益受损的关键原因。
关于网购的签收日期,在线上、线下都存在争议。在线下,大多数网店都以快递签收为准,但签收究竟是“物业代收”还是消费者亲自收货,存在收货时间与消费者见到货物时间不一致的情况。在线上,消费者没有确认收货,淘宝到10天后自动转为默认收货,导致周女士权益受损。
支招:可向网购平台要求赔偿
消委会:新《消法》规定7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是消费者收到商品,像周女士根本没有收到商品,“签收”就不可能真实存在。按照新《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周女士在向淘宝投诉后,淘宝未能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周女士可以向消委会或相关部门投诉卖家与淘宝网,要求赔偿损失。
障碍4:
网购手机“货不对板”
商家收回商品拒退款
今年初,消费者周先生在优惠购物网花599元购买了一款红米手机,但收到货后发现实物跟网上图片完全不一致。更严重的是,插卡后手机只能开机关机,最基本的打电话功能都没有。当天,周先生就向该网站要求退货。网站售后起初不承认手机与网上图片不一致,更不承认手机有质量问题,随后又要周先生向快递公司开证明,说明手机没损坏。
周先生按照售后要求,自己花快递费把手机寄回去后,该网站的售后电话就不再接听他的电话,承诺的15天退款到账至今也没有下文。
支招:商家欺诈应退一赔三
消委会:7天无理由退货是针对质量合格而消费者“后悔”的产品,而网购到假货则是一定要退货并索要赔偿的。根据新《消法》第54、55条的规定,不合格的产品,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费用的三倍。也就是说,消费者周先生买到的假冒手机,商家除了应该退货外,还应赔偿周先生购机费用的3倍赔款。如果商家不接受消委会的调解,拒不赔偿,周先生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访者最近一次网购
平均花费1515元
调查发现网购不再局限于低价产品
(记者何颖思)昨日,毕马威发布2014年《中国的网购消费者》中文版调查报告显示,网购也不仅局限于低价产品。受访者最近一次网购的平均花费为1515元,17%的受访者称他们最近一次网购的单品金额至少2000元。
去年10月,毕马威中国等机构就中国消费者的奢侈品及其他产品的网购消费模式展开调研。受访者来自90多个城市,年龄介于18~50岁之间。调查显示,51%的受访者表示选择网购是因为网购更能确保产品的原产地。32%的受访者称,网购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产品和品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