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局长做客“行风面对面”
本报讯 (记者罗桦琳、李大林)“新消法”已经正式实施,但广州的饮食业、服务业仍随处可见“最低消费”,遇到“霸王条款”时可以怎么做?团购网站号称“七天可退”,但退款不是退到消费者账户而是退到网站账户,遇到这种情况如何投诉?昨天,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建华做客《行风面对面》节目,解答市民疑问。
投诉同一个业务有些分局不能办?
回应今年下半年将推行“工商业务全城通办”
有市民投诉,自己的母亲要补缴社保费用,于是到海珠区工商局开具“工龄证明”。没想到,海珠区工商局明确表示没有该项业务。但据这位投诉者了解,越秀等多个区的工商分局均可以开具相关证明,为什么同一个事情,各个区的办理方法不一样?
张建华回应,目前各区工商分局确实存在标准不一样,程序不一致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市工商局希望能在今年下半年推出‘工商业务全城通办’,申请人在任何一个工商窗口都可以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到时候所有的业务申请都是同一个标准,程序也一样。
此外,各区做法不同主要源于各区社保有不同要求。张建华承诺,将主动与社保部门沟通,如果市政府明确将该业务交给工商部门负责,将落实后续办事程序。
投诉12345难接通 原热线又停用?
回应尚在试运行 目前12345和12315均可用
有市民反映,自从广州市将12315等投诉热线都整合12345后,12345由于人多很难拨通,但原来的热线又停用,导致市民“投诉无门”。记者在举报“黑市小作坊”过程中,也遭遇了“12345拨不通,原热线电话和现场投诉均表示只受理12345投诉”的困境。
对此,张建华回应,目前12345尚在试运行过程中,所以还有一些问题没解决。“我们现在是两条线同时使用,在12345成熟前,12315仍然有用,我们会给一个统一的工作指引给工作人员。
投诉7天可退货钱却退不回银行卡?
提醒七天退货只针对“货品”不针对“服务”
有市民反映,自己在网上团购了一个婚纱拍摄服务,上面明明写着“7天内可退”。可第5天申请退款时却发现所退款项仅仅是退还到网站账户,并不是退回到个人银行账户。
对此,12315中心负责人表示,在这个案例中,经营者肯定存在不当行为。“不过先要说明一点,新消法所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指的是商品销售,不包括服务类的,所以这个案例是不适用于新消法中关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像这样的案例,适用的是合同法。因为消费者已经交了钱,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如果要取消这个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是允许的,双方可以协商调解,但消费者可能要补偿经营者的一些损失。至于只能退到账号而不能退到个人银行卡,这个做法显然是错的,消费者可以提出异议。”
张建华还提醒,关于网站的投诉是有属地管理的规定的。如果网站平台注册地不在广州,那么按照国家工商局的规定,要转到网站平台的注册地处理。如果注册地是境外,那么维权更困难。目前,广州市工商局在一些信用良好的网站平台张贴了“红盾标识”,供市民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