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
近日,“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先后调低了支付宝快捷支付的额度,且工行逐步关闭支付宝在工行体系的快捷支付接口数量,其他各家大行也在考虑对分行快捷支付业务接口进行清理整顿和统一上收。针对质疑,四大银行表示主要是出于安全的角度考虑,一时间关于快捷支付安全的问题争议不休。
对于四大行集体降低支付宝快捷支付额度一事,工行相关负责人称,从监管部门有要求开始,银行就一直在跟支付宝沟通,但对方认为客户体验是第一位的,坚决不同意客户开通快捷支付首笔业务时到银行签约的这种安排。这意味着,3年来快捷支付一直处于“违法”状态,而银行为此承担了相当的法律风险。支付宝则回应称,四大行事实垄断,涉不正当竞争。
工行说,快捷支付本来就是违规的,下调额度也好、关闭接口也罢,是为客户安全考虑;支付宝说,历史问题就该既往不咎,你说我违法,你自己还知法违法呢,没有银行违规在先,哪有快捷支付的今天?再说,根据银行报告,2012年中国银行业累计发行借记卡32.03亿张,其中四大行的市场份额达到50.67%,已形成事实垄断。四大行限制支付宝的快捷支付,同时不限制自己的网上银行支付,这是非常明显的歧视政策,已触犯 《反垄断法》相关规定。
乍看起来,这是场一地鸡毛的争论。
就眼下的舆论而言,民意或许会偏向支付宝。这当然有几个客观的背景:一是马云显然比四大行更善于“煽情”:“四大天王封杀,支付宝虽败犹荣,虽死犹生,但决定市场胜负的不应该是垄断和权力,而是用户! ”类似说辞,确实很能带动情绪。二是这些年,国有商业银行名声不彰,手续费繁多、利润高得叫人咋舌,早就销蚀了无声无形的“群众基础”。三是2014年以来,金融界有关“清算支付宝”的传闻不断。不久前,有媒体报道央行已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了 《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时间,“余额宝1年只能买1万元”等谣言令用户更是心生愤懑。
在这样的背景下,支付宝只要稍稍面露冤色,口水与板砖自然会朝着银行飞去。然而,是非曲折,显然不如情绪那么简单。
2011年8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子银行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由第三方机构完成安全认证的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应至少在首笔业务前由账户所在银行通过物理网点、电子渠道或其他有效方式直接验证客户身份。但支付宝的快捷支付,显然不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直接”验证。正因如此,今天的银行方不得不自认,2011年至今长达3年,快捷支付一直处于“违法”状态。遗憾的是,支付宝坚称快捷支付采用非公开的专线校验方式,与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有效方式直接验证客户身份”不矛盾。只是,用户把资料给支付宝,支付宝再转交给银行方。不管这“专线”有多么“专”,恐怕与文件规定的“直接”之说,还是有着不小的差别。更重要的是,就快捷支付是否违规来说,即便银行“知法违法”,好像也不能更改支付宝涉嫌违规的性质,反倒是大篇幅在四大行垄断嫌疑上做文章的姿态,多少偏离了就事论事的议程。
快捷支付究竟该得个怎样的名分,总不能只靠利益攸关者自说自话。客观而言,对于互联网金融创新而言,确实也不能削足适履,但究竟调整到怎样的程度,制度设计不能闷不吭声。于此而言,在支付宝与银行的对峙中,银监会、央行等监管部门需要及时拿出权威之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市场争议、规则论战,谁也别绑架着消费者来说话。调整限额、规范业务,赚钱是第一位的,谋利才是永动机,尤其在明辨是非、厘清利害的时候,少煽情、少偏倚,才能接近真相,才能裨益公共利益。
(作者为资深评论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