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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阿里巴巴娱乐宝实质是众筹产品?
发表时间:2014年3月27日 18:00 来源:创事记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阿里最新推出的娱乐宝是一款怎样的产品? 阿里将公众资金进行娱乐投资,是否是其新的发展方向,其收益又是如何获得的?本文来自知乎网友卫新的回答。

看到一些评论,还有就是淘宝的公关都站出来说:“娱乐宝是一款保险,不是众筹。网友们误读了。因为众筹不能许诺回报。”

本人认为,我说的是实质。至于中国法律的规定,不允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请大家查一下,这是要同时符合四个要件的。众筹并不违法,只是不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说众筹没什么可怕的。人家美国都搞了4、5年了。

淘宝实际在做的就是众筹,为了规避向不特定的人群筹集、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公开邀约、许诺回报这些法律的红线,采用了保险产品的方式,这是为了中国合规性的要求。但实质还是众筹,而且特别符合众筹的娱乐精神和广泛性价值。

我觉得淘宝这一招太狠了,谈谈个人的观点,大家参考:

淘宝将引领互联网金融的新贵——“众筹”模式

我长期关注互联网金融行业,我认为淘宝此举意义深远。这意味着淘宝已经从线下金融产品线上交易这种的初级“互联网金融”模式,进入了一个更高级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众筹”。

众筹,2009年起源于美国,是指项目发起人通过利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传播的特性,发动公众的力量,集中公众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众筹类型包括:债权众筹、股权众筹、产品众筹、捐赠众筹。

2012年4月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JOBS法案,给予了众筹这种新型融资形式合法的地位。该法案允许所有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印刷品、电视、社会媒体或通过第三方网站等形式,以公开劝诱或公开广告形式进行私募。

淘宝将众筹指向文化娱乐行业,行业选择高明至极

相对于股权众筹面临的重重法律障碍(诸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公司人数限制等)。产品众筹在中国的法律障碍更小,更容易发展。产品众筹的优势在于金额小,参与人数多,有话题性,说的简单点,就是花小钱,找乐子。文化娱乐行业,尤其是电影行业关注度高,观众基数大,年轻人居多,淘宝这一次选择电影行业搞众筹,高明至极。按照淘宝官方公布的方案:100元起步,每人最大购买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这样的金额设置完全符合众筹模式的内涵。

电影众筹将引领电影营销新模式,引发“多赢”

目前,电影行业营销费用的占比,越来越高。通过众筹模式,必将吸引众多中小投资者,在投资影片的选择和分析时,引发话题性。试想你投资了100元后,必然会亲身体验这个电影,无论好奇也好,捧场也好,甚至会波及身边的亲朋好友。这样电影制片方不仅筹到了宣发费用,而且达到了极佳的宣发效果,也愿意支付较高的回报。同时,投资者获得了远远高于银行存款的投资回报,淘宝也能分享相关利益,这是一个多赢模式。

余额宝的投资渠道多元化,强化先发优势

余额宝目前规模已超过2500亿元,客户数超过4900万。但近期在传统银行的共同打压下,收益率正在不断下降。

电影众筹产品“娱乐宝”,将给淘宝已经积累的用户一个全新的投资渠道,这个投资渠道新颖普惠,电影行业正在高速增长,收益稳定。此举无疑将强化淘宝的先发优势,留住用户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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