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用户付费收看内容的消费习惯尚未形成,更多年轻群体习惯通过移动的方式,在手机和PAD上观看视频内容。这让互联网电视在内容和应用上产生收费模式更为尴尬。一旦终端销售出去后,电视机企业很难强制用户付费。
如果彩电企业吸引用户只是低价的电视机产品,这不仅没有摆脱传统思维的影子,反而影响公司整体业绩。创维一位负责电商的相关人士向腾讯科技表示,他们去年与阿里合作的酷开电视只是赚了“面子”,产品的低价已经拖累了整体的利润。
根据多家彩电企业陆续公布的财报显示,经营、促销费用普遍同比上升5%-10%,而TCL电视业务去年则首次出现亏损。据中怡康市场研究机构的数据预测,2014年彩电销售量或下滑至4620万台,相比2013年将会下降1.9%,零售额将为1713亿元,同比下降1.6%。一位彩电人士担心,这种赔本赚吆喝,雷声大雨点小还可以持续多久?
据腾讯科技了解,目前互联网电视的内容基本是无广告和免费,彩电企业与视频网站公司合作的分成收益更多是点播业务。但终端规模、用户付费习惯的难养成,很难让用户购买电视机之后,花钱看内容。
而像杭州华数、百视通、CNTV这些既有牌照又有内容的企业,其在互联网电视上的付费内容和广告都由自己运营,与电视机企业没有分成。
风险巨大 电视厂商受制181号文件
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方李颜(化名)向腾讯科技表示,目前大部分机顶盒和互联网电视产品都未能遵守“181号文件”中“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的条款,一旦广电总局深入管理,这些互联网电视将会在市场上停止销售。
事实上,上述“181号文件”又像是高悬在彩电企业与视频网站头上的一把利剑,此前,小米盒子、乐视TV与PPTV的盒子产品都曾被叫停。只是今天尚未斩向家电企业而已。
那彩电企业为何还要冒此风险?一位业内人士接受腾讯科技采访时认为,传统制造企业向互联网转型中陷入了一种误区,即低价格、多内容,才能赢得用户。而与互联网公司的这种非排他性合作,并没有多大价值。
优鹏普乐CEO邵以丁接受腾讯科技采访时亦表示,彩电企业与多家视频网站更多是浅层次的合作。
“将所有内容都承载在一个终端上,并不能为用户带来良好体验。”邵以丁认为,电视机企业更多是需要研究电视机用户的交互行为和使用习惯。“电视机需要的是做减法,而不是加法。你不指望电视机用户和其他客户端一样,一个个去找应用、下载”。
此外,据腾讯科技了解,国家广电总局正在修订122号令,将互联网电视作为广播电视来定位,电视机上包括美剧、自制内容、没版权的内容将禁止播放。
显然,家电企业一向愿意通过与互联网公司合作的方式来解决短板,但这种做法风险大于受益,只是为了所谓的“互联网概念”买了个没有价值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