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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机用了不到半月被催700元流量费?
发表时间:2014年4月1日 14:08 来源:南湖晚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N晚报驻海宁记者 陈 强

通讯员 马振国

本报讯 新买的苹果手机,用了不到半个月就被催缴700多元流量费,可详细的费用清单又查不出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海宁陈先生向工商求助。

昨天下午,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陈先生的手机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他所购买的苹果手机,是一部需要“烧号”的水货手机。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运营商已同意退回陈先生501元资费。

不过,海宁消保部门也提醒,明知是水货手机仍去购买,如果手机出现故障,是无法维权的。

半月产生700元流量费?

半个多月前,海宁袁花人陈先生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平时,他这部手机也不怎么用,但在半个月后,他却收到运营商寄来的催缴资费通知单,说他的手机已欠费732元。

“我刚买回的新手机,平时又不怎么用,短短半个月怎么可能产生700多元的费用?”陈先生对此难以置信,急忙去查费用详单,可是又查不出来。

陈先生觉得此事有蹊跷,急忙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海宁袁花工商人员接到陈先生的投诉后,立马与辖区运营商取得了联系。原来,陈先生购买的苹果手机是一部需要“烧号”的水货手机,营业厅在办理入网时,没有及时把用户身份信息写入手机,导致陈先生在收到超出流量的提醒后,不能查询到流量费用详单。

由于查不到个人信息,陈先生以为能放心使用,所以才产生了730多元的费用。

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对此730余元的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陈先生认为,运营商在超过流量后,应及时自动切断网络;但运营商没有这么做,由于自己也查不到流量费用详单,所以才产生了过多的流量费,过错在于运营商,应由运营商对其进行补偿。

运营商认为,该号码的身份信息没有及时写入手机,才给陈先生使用带来不便,这一点他们承认;但对陈先生提出的应及时切断网络的说法,他们并不认可,“计费系统并不能判断用户是否在正常使用,如切断流量,可能会给用户使用带来不便。对此情况,用户完全可以选择关闭数据流量。”

对此,工商人员细致调解,运营商最后同意退回超出套餐部分的501元资费。

购“水货”将很难维权

“在此消费纠纷中,运营商因为登记信息滞后产生了资费纠纷,所以可以进行调解。”海宁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说,但消费者如因水货手机质量问题与商家产生纠纷,则很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调解。

据海宁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水货手机都是没有进网许可证及3C认证的,不能享受正规的“三包”服务,“消费者明知是水货手机而购买的,其购买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当然,如果商家用‘水货’手机冒充‘行货’进行销售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商家退货。”消保委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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