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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欧特克与康宝和解
发表时间:2014年4月10日 09:09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康宝公司同意支付一定款项给微软(40.47, 0.65, 1.63%)公司、欧特克(48.49, 1.34, 2.84%)公司

Windows XP正式宣告退役,让该软件生产商微软公司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而在佛山,微软公司、欧特克公司和康宝公司之间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同样牵动众人心。

不过,与去年庭审时双方“唇枪舌剑”不同,昨日,记者从佛山中院获知,该案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下,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案。

微软向康宝索赔800万

去年8月23日,微软公司与欧特克公司的代理律师在广州公证处的一台联通互联网的电脑上,通过一款名为“火狐狸”的浏览器,打开广东康宝电器有限公司(下简称“康宝”)的官网进行分析,发现其管理平台是建立在微软Server系统之上,而这家知名家电制造企业,在使用上述软件时并没有获得许可。

同年8月29日,上述两家美国公司共同委托律师向佛山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康宝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提出800万元的索赔金额。与此同时,两原告还申请证据保全,以防被告知情后转移电脑、卸载软件,最终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

去年11月28日上午,佛山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在当日的庭审中,康宝公司无法反证自己获得了原告的授权,但却极力否认自己的行为构成侵权。

康宝律师表示,服务器系统版本信息属于不公开的信息,原告方的行为属于窥私。

对此,原告方律师辩称自己取证的方式是公开的,没有使用任何解密和非法手段,程序合法。

在庭上,康宝律师还提出“合理使用”的观点,但被原告律师反驳。

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佛山中院透露,此前,法院依原告微软公司和欧特克公司申请,共立了四宗案件。

但与庭审辩论时双方充满火药味不同的是,该系列案件最终在佛山中院的积极协调下,以调解方式结案。

为此,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康宝公司承诺未经微软公司、欧特克公司事先明确书面许可,不复制、授权复制或使用微软公司或欧特克公司拥有著作权的任何计算机软件的全部或其主要部分;康宝公司分别向微软公司、欧特克公司采购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许可作正版化之需;康宝公司确认上述案件给予微软公司、欧特克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意支付一定款项给微软公司、欧特克公司等。

“近两年来,佛山市大中型企业被跨国软件企业起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案件数量呈不断上升之势。”佛山中院民三庭审判长温万民表示,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以“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为原则,以利益平衡的裁判理念,依法进行审理,并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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