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底开始,广州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购买广州市自住住房、购房资料已经在银行网点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过提取业务、距离上次提取到账180天的,在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且不发生提取信息变更的情况下,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的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提取申请。
职工网上提交申请后,无需再前往银行网点办理申请。中心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职工也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审核状态、审批意见。
此外,职工提交的申请由中心后台审批,审批通过后直接转账,职工无需再前往网点签名确认。若职工对审批结果有异议,可持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咨询;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或转账失败,可根据审批意见或转账失败原因持相关资料到任一银行网点办理“提取申请资料变更”业务;办理“提取申请资料变更”业务后,可在任一银行网点上报提取申请,也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重新提交提取申请。
据悉,在网上提取申请审批通过后,若申请列表中审核状态为“转账失败”,且审批意见为“账户控制状态不允许转入”,说明该职工的转入账户被锁定,职工可选择不更换银行账户,前往银行激活账户,网上重新申请即可转账;也可持相关资料前往银行网点办理提取申请业务。
职工在提取登记信息中录入提取金额时,可将提取金额保留到百位。
网上提取操作流程
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点击“归集业务”;
点击“公积金提取申请”进入提取申请界面;
点击“申请”进入申请列表界面,选择申请提取的房屋,点击“选择”进入办理须知界面
阅读须知无异议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公积金提取申请界面;
认真核对房屋提取信息无误后,录入拟提取金额,点击“保存”、“提交”, 该提取申请将上传到中心审批后台;
审批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职工,职工也可网上查询审核状态、审批意见。(整理/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