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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火”的返利网站:再打传销擦边球
发表时间:2014年4月11日 18:12 来源: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我给淘宝带去一个用户,最后成交100块,店家利润20块,分我10块,我返给消费者5块,三方都受益。”——返利网站是这样描述自己存在的意义。

事实上,这就是一笔卖流量的生意,近日记者发现,一批返利网站开始打“传销”擦边球,甚至在网站上直接出现了“下线”字样的词汇。

拉人头推广盛行

打开返利网、米折网、返还网等返利网站,在注册后用户都会得到一个链接,通过该链接可以邀请好友加入,邀请者可获得一定金额奖励。

也就是说,用户注册后并不需要自己去消费,只需不断拉好友注册并通过该返利网站消费,就可以获得现金收益,奖励的金额从10元到数百元不等;某返利网站号称每邀请一个好友最多可获得200元的奖励:邀请朋友注册成功后,在好友获得返利时,邀请人可以拿到2.5元以上的奖金。

记者注意到,部分返利网站将邀请者和被邀请者的关系称为“师徒”,有些网站甚至在官方说明中直接使用了“下线”字样的词汇,上线获利多少取决于下线的数量和消费金额。

根据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或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上述返利网站的推广方式与条例界定的传销行为之间的区别,在于是通过下线的消费金额而非销售业绩作为计酬方式的,而直接根据“有效下线”的数量计酬,则可以界定为传销。

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董毅智则认为,这已经属于擦边球行为。

提现设重重关卡

表面上看,用户只要不断邀请好友加入,并鼓励好友通过返利网站进行消费,就可以“坐收渔利”;但事实上,要拿到返利和奖励收入都并不那么容易。

在某返利网站的公告中,用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现金奖励:

1、好友获得购物返利后,奖励2.5元现金,以后每个订单再奖0.5元;

2、发送“红包函”到朋友邮箱或生成推广链接,好友获得返利后,用户可以拿到2.5元以上的奖金;

3、在拥有3个有效下线后可以申领工资,累计返利大于10000元的VIP会员、累计推荐下线返利达20000元的推广高手可申请获得固定工资;

该网站称,按照一个下线一年下单120单计算,上线每年可赚取62元现金,100个下线就可以赚6200元;事实上,需要下线产生消费,拿到返利并提现后,上线才可以获得奖励。

此外,获得返利的过程本身就很漫长,需要用户确认收货,并过了退货期(30天)之后才可以获得返利,这一过程通常需要1-3个月,甚至有用户评论称返利金额被拖欠超过半年。而米折网等部分网站的用户协议中提到,如用户账户中的返利金额超过一年未被使用或提现,网站有权自行使用这部分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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