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对公民的恶意攻击和诽谤,同样会造成现实伤害。秦火火已当庭认罪,但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教训,此案将给那些认为“网络是造谣天堂”的人敲响警钟。
本报特约评论员秦川
4月11日,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公开审理。
“沉寂”8个月的秦火火,再度进入公共视野已是站在审判席上,当初渴望火上一把的他,终于“如愿以偿”。法庭上,秦火火当庭认罪,并向杨澜、张海迪等人道歉,“希望我能够警示其他人别干我的蠢事”。
所谓蠢事就是违法行为。据统计,秦火火2010年注册微博后,造谣及传谣共计约3000条信息。其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杨澜把捐给希望工程的钱领走等,流布甚广。人们常说“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对秦火火等蓄意造谣者,唯有依法惩处,才能遏制他们“谣翻中国”的冲动,以及继续炮制下一个谣言的机会。
秦火火在法庭上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自己恰恰是忽视了这一点,也忽视了法律和道德的存在,扰乱了网络的正常秩序。这番认识也算切中肯綮。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同样要面临法律严惩。其实,一些造谣者不是不明此理,他们之所以对造谣乐此不疲,无外乎两种可能,一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在网上造造谣不会被惩处;二是尽管知道涉嫌违法,却在畸形利益驱动下铤而走险。而且,一些造谣的网络红人,并非单兵作战,他们背后往往站着非法牟利的营销公司。
有边界才有自由,有底线才有空间。网络社会看似虚拟,但责任不容虚拟,法律更不会虚拟。惩处造谣者,才能更好地维护网络生态,保护网民权益。有人认为,秦火火们只是造名人的谣,与普通网民关系不大,大可乐见其成,这种观点经不起推敲。编造虚假信息在网上散布,严重的会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损害的是每个网民的利益。就在今年3月,有人编造并传播“成都市春熙路步行街有人持刀砍人”的谣言,造成群众恐慌奔逃,街面秩序混乱。这样的事例并不鲜见。更何况,网络上对公民的恶意攻击和诽谤,同样会造成现实伤害。可见,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早已不分现实社会,还是网络空间。
求名索利,无可厚非,但须合乎正道。秦火火这个80后小伙儿,“漂在京城,孤身打拼,乐于奋斗,渴望成功”,如果把才智用在正路上,何至于此?秦火火已当庭认罪,但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教训,诚如报道所称,此案将给那些认为“网络是造谣天堂”的人敲响警钟。
秦火火已经熄火,反谣仍在路上。打击造谣者,治理谣言生成的土壤是个长期工程,维护网络公共秩序、保护公众合法权益,更需多方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