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滚动 >> 正文
谁在绑架中国4G政策?
发表时间:2014年4月14日 09:10 来源:中国元器件交易网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2009年中国正式发放3G牌照以来,尽管在开始阶段受到了应用不足的困扰,但是随着智能手机的迅速推广,3G移动通信也开始在中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就在消费者以及市场逐步接受并广泛应用该技术之际,4G通信标准以及产业布局的“战争”已于去年底正式打响。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向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发放了移动4G牌照,制式为TD-LTE。
消费者一边享受着4G带来的全新上网体验,一边却要承担着超出承受范围以外的资费。他们不禁要问自己,我们真的需要4G吗?现有3G网络已经满足绝大部分用户实际需求的同时,中国工信部力推4G有怎样的政策初衷?中国移动在4G布局中处处争先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4G意图扳回3G上巨大劣势的意图?如是,就会引出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即4G背后隐藏的巨大企业利益如何能凌驾于中国电信战略之上?
笔者认为,当初中移动被迫接受TD-SCDMA牌照本身就是政治需要,这犹如“皇帝的新衣”;以中国目前的3G使用状况,推出4G是完全不必要的,强令三大电信运营商都上TD-LTE技术标准的4G,更是错误的,难逃“遮羞布”之嫌。
什么是3G、4G?
3G是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的简称,其数据业务的传输速率一般在Mbps量级。3G有三种技术标准:由欧洲起源的WCDMA(全球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家采用,包括中国联通),美国高通公司推出的CDMA2000(全球少数国家采用,包括中国电信),以及中国推出的TD-SCDMA(仅有中国移动采用)。
4G是第四代无线移动通信的简称。一般又把它称为LTE技术。其数据传输速度有了较大的提高,可以达到几十Mbps量级。4G有FDD和TDD两种制式。目前,全球绝大部分4G运营商采用FDD-LTE(即FD-LTE)制式,拥有95%以上的用户。世界上只有少数运营商采用TDD-LTE(即TD-LTE)制式。截止到去年年底,世界上使用TD-LTE的用户不到5%。
中国TD-SCDMA错误决策的恶果
2006年以来,中国在3G技术标准方面大力推动TD-SCDMA,按照当时的宣传口径,主要是为了扶植中国的“自主知识产权”。但是,TD-SCDMA的来源根本不是大唐电信集团(前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的研发,而是来源于德国西门子公司。当时,在争夺欧洲3G标准中,西门子败给了爱立信、诺基亚、阿尔卡特等公司主推的WCDMA,其技术全盘“报废”,于是作为一个“顺水人情”送给了中国。而中国在2000年初则把这一技术申请为第三个3G国际标准,同时在国内却把它宣传为“自主创新”的典型。实际上,大唐电信在TD-SCDMA上的“自主知识产权”,除了基本上不能使用的“智能天线”以外,几乎一无所有。此后,华为公司在TD-SCDMA的合作上没有选择大唐,而舍近求远选择了西门子,就是明证。
鉴于TD-SCDMA既不是国际主流标准,技术上也不成熟,更谈不上什么“自主知识产权”。在2000年底,当时的信息产业部吴基传部长就曾明确表示,尽管中国已经把TD-SCDMA申请为国际3G标准,但这绝不意味着它就是中国的国家标准。换句话说,中国日后即使推广3G,也未必会用TD-SCDMA,而是会首先考虑国际主流标准。
但是,随着2006年中国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创新型国家”成为了全国的奋斗目标。于是,号称“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尽管遭到中国电信运营商全体一致的强烈反对,还是得到了中国最高层领导的全力支持。2008年4月1日,上任伊始的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就宣布TD-SCDMA于北京奥运会期间“试商用”。被称为“一家独大”的中国移动,则被委以TD-SCDMA的“重任”,在中央最高层的强大压力下,该公司最终也只得被迫接受。
此后的几年里,尽管中国移动作出了种种努力,但是因为TD-SCDMA的技术缺陷,且缺乏规模经济性,设备昂贵、终端应用(手机)种类贫乏,更没有国际漫游,使中国移动的3G网络质量奇差,基本上无法使用。去年上半年,中国移动投诉微信造成其网络阻塞,而联通却选择与微信合作,就是因为中国移动的数据业务不能够使用其3G网络,不得不使用属于2G的GSM网络上的GPRS。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中国移动已经在TD-SCDMA上投入了上万亿的资金,但是其唯一可能的出路,就是彻底放弃TD-SCDMA,尽快在4G/LTE的“下一代移动通信”中寻找出路。
强推4G 是企业利益绑架了国家政策
4G对3G的优势,主要在于其数据传输速度高、容量大,而且世界各个采用4G的电信运营商,也无不是利用这一特点来满足巨大市场需求。例如,美国首先推出4G网络,其用户数量也占全球绝大部分。这是因为,美国的绝大部分居民住所分散(独立房屋),很少有中国这样集中的高层公寓和小区,所以不但光纤入户的难度大、成本高,而且因为电话线很长,上面的ADSL网速也很低。即使在著名的硅谷中心地区,也只有几百Kbps,低于中国一个数量级。鉴于其固网宽带不发达,所以大多数用户宽带上网依赖3G,占全部数据流量的一半以上。由此,导致美国的3G网络在全世界最早达到饱和,运营商只得推出4G。即使如此,最近有外媒报道,美国推出4G业务才三年,随着宽带业务中视频内容的迅速增加,其4G网络也临近饱和,网速比初期有了明显的下降。(欧洲和日本、韩国推出4G,也是因为其部分地区的3G网络日趋饱和。)
但是,中国的情况与美国本质不同。与美国相比,中国是固网宽带非常发达的国家。不但在电话线上加载的ADSL普遍达到了2M、4M、8Mbps的网速,而且在一二线城市,光纤入户也开始全面普及,最低网速为10Mbps以上。因此,中国数据业务流量的90%以上,是通过固网宽带和上面的WiFi无线局域网传输的,运营商的移动网络所占份额很小。
同时,中国的3G商用较晚(2009年)。目前,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3G网络,在全国的绝大部分地区,其利用率不足一半。即使在一线城市用户集中的“热点”地区,通过3G网络的升级(如HSPA+),其网速可以达到42Mbps,与4G已经没有太大区别。因此,中国用户对于3G的网速和服务,还有很大发展潜力,用户在总体上也是满意的。例如,在各种媒体和互联网上,都未曾出现过用户对3G网速“吐槽”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3G网络仍有必要进一步发展其业务和用户,且逐步回收此前的投资。因此,他们理所当然地坚决反对立即推广4G。但是,为了中国国资委下属、全世界规模最大、赚钱最多的国有企业—中国移动的利益,在中国没有市场需求的情况下,4G还是被强行推出。不仅中国移动要上4G,而且还强令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也必须立即推广4G。可以说,这次中国移动的企业利益是完全绑架了中国的国家电信政策。
中国4G采用TD-LTE 是政治需要
如前所述,公认的4G国际主流标准是FD-LTE。采用主流标准的好处很多,不但技术成熟,具有规模经济性,使设备和手机都更便宜,而且具有良好的国际漫游能力。考虑到中国目前每年的出境人口达到一亿以上,同时世界各国人士每年到中国的人数也在迅速增加,这一点尤其重要。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华为等电信设备制造企业,已经是全球最主要的FD-LTE设备供货商之一,而TCL等公司在全球已经供应了大量的FD-LTE 4G手机。据业内人士统计,中国在FD-LTE技术上的知识产权,已经达到了20%以上。但是另一方面,无论LTE技术的射频部分,还是基带制式,都与3G根本不同,使得LTE与3G技术不存在衔接性。因此,大唐等国内企业在TD-LTE技术上也基本上没有任何知识产权。近年来,大唐或相关部门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宣传报道,就是明证。
此外,即使是为了照顾中国此前对于无线频率的分配方案,至多也只应该允许中国移动采用TD-LTE。但是,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频率,都已经按照频分(FD)的方式分配了,却仍然强令它们采用TD-LTE制式,这就完全没有道理了。
那么,既然TD-LTE,一不是主流标准,二没有知识产权,三与频率分配无关,为什么有关部门还要强行规定,必须采用TD-LTE,尤其是强令技术上完全不合理的联通和电信也采用TD-LTE?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为了掩盖多年前在TD-SCDMA上的决策错误。
我们已经看到,自2008年以来,有关部门明明知道TD-SCDMA的效果“惨不忍睹”,但是为了维护决策者的“一贯正确”形象,官方数字却始终宣称TD-SCDMA用户占3G总用户数量的“一半以上”。实际上,任何明眼人只要考察一下自己周围的使用情况,就一清二楚了。
但是,也正是这种讳疾忌医、“报喜不报忧”的作法,使这些部门就像《木偶奇遇记》中的皮诺曹一样,越来越陷入了自己先前谎言的陷阱而不能自拔。近年来,他们就完全不顾基本的科学事实,宣扬“TD-LTE是TD-SCDMA的自然延伸”这又一谎言,企图在广大不明真相的群众中维持“TD-SCDMA英明决策”的假象。或者说,强令采用TD-LTE制式的选择,完全是这些人为了维护自己既得利益的政治需要。
4G政策应尊重市场的选择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在国民经济中,必须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而政府作用更好发挥的基本前提就是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通过市场竞争决策。由此,我们可以引出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到底是技术为市场服务,还是市场为技术服务?毫无疑问,电信业正常的产业价值链应该是: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需求,运营商为市场服务,设备制造商为运营商服务,技术研发则为设备制造商服务。
但是,从中国推行TD-SCDMA的过程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些错误决定的根本原因,就是违背了最起码的市场经济规律,甚至完全是因为政治上的需要。在力推TD-SCDMA的过程中,其产业价值链完全倒置为:设备制造商为技术研发服务,运营商为设备制造商服务,消费者和市场为运营商服务。虽然前两个环节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和政治压力在国有企业实现,但是最后一个环节中的消费者和市场,行政命令是无效的。因此,无论中国移动从2008年到现在如何努力,其经营效果都必然“惨不忍睹”,上万亿的国有资产,不可避免地“打了水漂”。仅从这点看,中移动被迫接受TD-SCDMA牌照是百分之百的政治需要,这犹如“皇帝的新衣”。中国政府大力扶持自主3G标准的决定是错误,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政治责任。

[1]  [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新科技网络【京ICP备14006744号】
Copyright © 2014 Hnetn.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科技网络
本站郑重声明:本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