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抢戏”需过三道“坎”
发表时间:2014年4月15日 11:32 来源:人民邮电报
第三道“坎”:
责任和义务要明确
虚拟运营商诞生的大背景是国家希望以信息消费拉动经济发展,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电信市场。高层追求的是电信市场的“鲶鱼效应”,以及由此带来的更低的电信资费和更加灵活的服务。
对于这一点,本来就是在市场中摸爬滚打出来的虚拟运营商吃得很准。但是高层对于电信市场格局的基本设计思路并没有改变,还是以三大国有运营商为主体,以民营资本的虚拟运营商作为补充,这就是主角和配角的角色定位与剧本。
理解自己的角色,读懂剧本,好好表现,未来市场必定会有虚拟运营的生存空间。但如果不好好研究市场和创新,一味地争取更大的政策空间,恐怕就有点得陇望蜀了。比如,现有条件下,开放运营商与虚拟运营商的“号码携带”就属于难度很大的事情,虚拟运营商暂时就不要觊觎了。
同时,电信服务需要有持久性,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虚拟运营商此刻一窝蜂地涌入电信市场,未来必然会出现市场洗牌,必然会有一些经营不下去的虚拟运营商出局。到时候出局的虚拟运营商不能拍拍屁股,不管此前业务宣传时对用户的承诺,一走了之,必须有足够完善的善后措施。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虚拟运营商必须对自己将来的责任和义务有着清晰的了解,不能顾前不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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