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女子通过微信交友 落入"陷阱"被劫财劫色
发表时间:2014年4月15日 18:08 来源:太原晚报
3名年轻女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交友,不料竟掉入犯罪团伙的陷阱,3人或被抢走财物,或被送进歌城卖淫。近日,涉案犯罪团伙的3名成员常某、常某某、张某均因强奸、强迫卖淫、抢劫罪分别被迎泽区法院一审判处20年、20年和16年的有期徒刑。2013年2月,榆社男子常某利用“微信”交友联系上受害人郝某,双方网上聊天并接触后,郝某逐渐放松了警惕。随后,常某约郝某到自己的租住处玩耍,并伙同老乡常某某,以郝某泄露信息致使所贩卖毒品被查获为由,对郝某实施暴力,索要钱财。郝某不答应,被强制送到太原某歌城卖淫,常某等二人从中获利1500余元。
另外,常某、常某某还伙同老乡张某,以同样的方式先后将年轻女子李某、秦某约至租住处,三人对二人实施强奸和暴力,抢劫李某300元、抢劫秦某1100元。随后,三人又给两名受害女子拍裸照或视频,胁迫二人到太原某歌城卖淫。法院审理认为,常某等三人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