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华尔街日报》4月15日报道,三星电子一位高管称,三星在美国智能手机市场所取得的进步得益于始自2011年的策略转型,而并非因为它“模仿”了苹果的iPhone。
三星美国移动业务前任首席执行长索恩(Dale Sohn)表示,三星成功实现了从与移动运营商一起推销到自主推广品牌的转型。这是三星高管在索偿额甚高的三星-苹果专利诉讼案中第一次出庭。
索恩说,三星真正地实现了意义非凡的转型。他指出,三星在美国智能手机市场的份额从2010年的10%左右提升到2012年的超过30%。索恩目前是三星韩国总部的一名执行顾问。
在回答苹果的律师提出的问题时,索恩淡化了苹果对三星战略的影响。苹果对此提出质疑,展示了索恩在2012年4月一份内部材料中写的一段话,打败苹果不再只是一个目标,而是三星的生存策略。
索恩在加利福尼亚何塞法庭上的证词主要讲了三星在这起专利案中的核心要旨。三星称,公司在美国智能手机市场取得的成功并非“模仿”苹果软件功能的结果,而是得益于三星的差别化产品以及三星新的、成功的营销策略。苹果则认为三星模仿苹果,为此索赔22亿美元。
苹果2007年推出iPhone时,索恩将其看作是一款利基产品,因为这款手机相对于已有的功能手机而言价格昂贵,而且只有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这一家运营商销售该机型。索恩说,他认为iPhone是很不错的产品,但他认为三星在竞争方面很有潜力。
但2011年年初时索恩曾表示,他注意到三星在智能手机市场的地位出现令人担忧的迹象,并决定在两年时间内实施转型计划。他说,三星当时落后很多。
在实施策略转型之前,三星一直采用“批发”策略,即注重与主要运营商之间的关系,而不是通过品牌建设直接面向消费者营销。
已在三星供职31年的资深人士索恩表示,那时候消费者对三星品牌没有足够的近距离认识。所以三星与零售商展开合作,为三星产品专门开辟销售空间,而且全年投放广告,而不是只在产品发布期前后投放广告。
索恩说,到2012年年末,三星已成为美国市场最受认可、最受欢迎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