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讯近月来,随着国内各移动虚拟运营商相继发布自己的定制化服务、品牌与经营理念,虚拟运营的概念在TMT行业内外各个领域日趋火爆。不同立场人士就虚拟运营的未来发展趋势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也引发了不少口水战。对此,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国内知名电信法律专家王春晖博士表示,“理性合规、控制风险”是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发展的永恒主题,移动虚拟运营商应当做好基础调研工作,准确定义自身在行业中的角色,制定合理的战略目标,避免重蹈前段时间互联网金融所谓“颠覆式”发展遭到严格规制的覆辙。
王院长认为,最近出现的关于虚拟运营商的所谓“争论”火药味略重,其实应该定义为“讨论”更为妥当。许多人的观点往往缺乏可靠的事实依据,列举现象之间彼此关联并不强。分析问题只有从关联事实出发才能理顺正确的因果关系。许多“扑虚火”的专家对此都做了大量的调研,因此提出的一些观点虽然显得“逆耳”,但确实在行业内具备较高的参考意义。
“虚拟运营商就像个孩子,大家一直都非常呵护他,这一点不容置疑。然而当有人(不是虚拟运营商本身)把这个摇摇晃晃走路的孩子表述成是一个颠覆者、革命者,甚至是狼来了的时候,就出现了虚火。及时扑一下虚火有何不妥?”王院长对当前的“扑虚火”现象评论道。
他进一步表示,斯坦福的互惠关系定律告诉我们,反对就会被反对,赞美就会被赞美;不要总想着颠覆谁、革谁的命,否则反而可能会被颠覆、被革命。
“从国家角度看,虚拟运营商准入的目的是激活民营资本,繁荣电信市场,促进信息消费,”王院长提出,“因此虚拟运营商于基础电信运营商是合作和补充的关系,绝不可能是一个颠覆者。”
王院长表示,实际上目前国内的虚拟运营商所做的就是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标准的电信许可业务,不可神秘化,更不能误导市场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