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100”称合法合规
面对专家学者和中国信托也协会的质疑,“信托100”于4月16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声明称,是合法合规框架下创新。
“信托100”声明表示,由于信托100开创的是一个全新的商业模式和业务领域,在一些具体操作问题上引起了部分媒体、相关机构及行业专家的质疑和曲解。信托100交易结构是在2012年项目立项后,由信托100创始团队、专家顾问委员会和盈科律师事务所经过长达1年的调研分析、充分论证、综合评估后设计出来的,该交易结构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律依据,从整体上来看,该交易结构有效的保证了各参与交易主体的权利利益和合规问题。其中,受关注最多的“信托100产品委托认购协议”的起草有法律依据。
信托100从事的是金融创新的尝试,每一项金融创新,往往会带来新的监管课题。今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得到国务院的正式批复。信托100愿意自觉和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一道自查自律,合规合法发展。
此外,针对部分信托公司没有与信托100合作的表态,信托100声明中表示,我们尊重个别信托公司关于没有和信托100开展合作的公开表态,只是我们建议,这种表态能更客观一些,在没有合作的相关表述中加上“直接”二字。
然而,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李宪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信托公司本身对这个情况并不知情,也没有授权。所以它打一个信托100旗号,卖信托产品,是它自己擅自的经营行为,没有一个合法授权的基础,也没有监管机构批准它从事这个活动。”
财经评论员叶檀也认为,通过众筹的方式集合到100万元的规模,再去和信托公司形成一个单一的合同,这个对于信托法是一个很大的破坏。目前,集合信托在我国属于私募性质,不向公众开放,这是为了保证信托产品持有人具有较高的风险承受力。如果准入门槛过低,参与人数过多,将背离信托产品的设立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