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陈某利用网络上其他女子的裸照,威胁恐吓17岁女孩小爱(化名)与其发生性关系。小爱在经受两个月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后,忍无可忍选择报警。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涉嫌强奸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7个月。通讯员 吴淑骁 黄春梅 记者 韩建东
少女误以为裸照拍的是自己
去年6月的一天,在某企业当电工、1981年出生的海口人陈某,与朋友高某喝茶闲聊时,高某向其炫耀自己“泡”到一个学生妹,并将手机中两人上床的裸照给陈某看。看到照片后,陈某萌生了想跟照片中的女孩(小爱)发生性关系的念头,于是偷偷记下了对方的电话号码。
几天后,陈某给小爱打电话,称自己手上有她的裸照,要求小爱与其发生性关系或者帮他找女人,否则就把裸照放在网上或张贴到小爱的家门口和学校里。之后,陈某给小爱发了几张女性裸照,但其实这些裸照是陈某在网上下载的,只是照片中的女子与小爱长得有几分相似。由于小爱与网友高某认识后陆续发生过几次性关系,她便误以为这些照片是她与高某发生关系时被偷拍的。因为害怕陈某会散布这些裸照,小爱便答应了与他见面。第一次见面时,陈某就强行与小爱发生了性关系,并承诺发生关系后会删除照片。但完事后,陈某声称不会删除裸照,并给了小爱100元。
两个月内发生性关系30多次
据了解,陈某的老婆在外地工作,他与小爱在一起就是为了排解欲望,甚至想与小爱长期维持性伴侣关系。深知小爱对自己心存厌恶,陈某便决定带小爱到三亚游玩,想让小爱心甘情愿跟他在一起。游玩期间,陈某偷拍了小爱的裸照,此后一直用这些照片胁迫小爱,还经常言语威胁恐吓,但偶尔又给小爱三五百元,想通过这种软硬兼施的方法与小爱长期保持性关系。短短两个月内,陈某和小爱开房10多次,强行发生性关系30多次。
去年9月16日,忍无可忍的小爱选择报警,才得以逃脱陈某的“魔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