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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看待虚拟运营商发展”系列述评:少一些排斥,多几分包容
发表时间:2014年4月23日 11:37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自去年12月26日工信部向11家企业发放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至今已经有19家企业获得虚拟运营牌照。近日,随着乐语、话机世界、蜗牛、爱施德等相继发布品牌与资费套餐,一时间,“虚拟运营商来了”成了通信业热议的话题。“跨界”、“倒逼”、“颠覆”、“逆袭”等字眼成为虚拟运营商的新标签。

围观人士形成旗帜鲜明的两派,“力挺”派认为虚拟运营商还不够热,仍需添几把火;“唱衰”派认为虚拟运营商“虚火太旺”,未来虚拟运营商95%都要死掉。

如何看待虚拟运营商这个新生事物?我们认为,鼓励创新,宽容新生事物,而不是排斥市场新进入者,应是当前的主流声音。

“鲶鱼效应”做大市场蛋糕

虚拟运营商诞生的大背景,是国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电信市场,发挥“鲶鱼效应”,以刺激信息消费,促进经济发展。高层追求的是电信市场化带来的活力,譬如更低的电信资费和更加灵活的服务。因此,促进虚拟运营商健康发展,做大电信市场,是国家的一项战略决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电信业主管部门,一直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推动民营资本进入电信市场。去年12月23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部长苗圩称,要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加大电信业对民企的开放力度,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电信领域。移动转售首批牌照发放的第二天,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苗圩又提出要“开展民资进入移动转售、接入网等竞争性业务市场试点,完善电信资费市场化形成机制”,为虚拟运营商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南。

在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发布的当天,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院长曹淑敏向《人民邮电》报记者表示,基础电信业务领域向民资开放恰逢其时,是推进电信运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我国电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移动转售商的进入,推进市场主体资本多元化,市场竞争走向网状竞合格局,价格由双方谈判协商和市场调节决定,预计转售业务将大规模快速发展,大大提升我国移动通信市场的业务创新,带动移动通信价格下降,最终惠及民生。

据统计,2013年我国基础电信业务收入为1.17万亿元,根据国外经验,虚拟运营商经营收入占整体电信业务收入的1.5%到2%,由此可估算出我国虚拟运营商的市场规模在200亿元左右。但是,这仅仅是把虚拟运营商局限在“售卖套餐”概念上的收入。如果跳出简单转售的概念,未来虚拟运营商能创新的方向还有很多,包括一些基础运营商以前没触及的角落,虚拟运营商都可以用灵活的触角和专业优势去补充、去丰富。这样一来,移动通信市场在基础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的共同努力下,“蛋糕”会越做越大。

更多包容才能良性发展

随着下一步虚拟运营商开始正式进入移动通信市场,将不可避免地与基础运营商产生一定程度的竞争。双方是否互为对立阵营?未来竞争前景会不会如某些激进人士所说的“掐死那帮小屁孩”或“干掉三只母鸡”?这些言论大多言过其实,哗众取宠。专家认为,虚拟运营商与基础运营商之间要以平等、开放的心态观照对方,找到合作大于竞争的方法,相互包容借鉴才能实现共赢。

首先,虚拟运营商是新生事物,又是中央关注的充满市场活力的创新参与者,各方面应营造良好的环境,呵护其健康成长。有人打了个形象的比喻,虚拟运营商就像“被孵化的蛋”,能否孵出小鸡,首先蛋要是好蛋,其次要有合适的环境,温度太高或太低都不可能成功。因此,政策的扶持、基础运营商的配合至关重要。

其次,政府在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同时,对于电信市场大格局的设计思路并未改变,还是以三大国有运营商为主体,以民营资本的虚拟运营商作为补充,这就是主角和配角的角色定位。虽然有自由发挥的空间,但剧本不容轻易更改。这方面虚拟运营商不至于拿到牌照就忘乎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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