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商业模式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和相关商业环境的不断成熟,越来越多的“软件开发者”正在利用跨行业的大数据平台,打造创新价值的大数据应用,而且这一门槛正在不断降低。首先,数据拥有者乐于做这样的事情,他们能够以微乎其微的成本获取额外的收入,提高利润水平;其次,大数据设备厂商乐于做这样的事情,因为厂商需要应用来吸引消费者购买设备,发展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势必比单纯销售设备要有利可图,一些具有远见的厂商已经开始通过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入股等方式来扶持这些“软件开发者”;第三,行业细分市场的数据分析应用需求在不断加大,对于整个大数据产业链来说,创新型的行业数据应用开发者必将是未来整个大数据产业链中最为活跃的部分。
在必然到来的大数据时代,有三种企业将在“大数据产业链”中处于重要地位:掌握海量有效数据的企业、拥有强大数据分析能力的企业,以及创新的“软件开发者”。社交网络、移动互联网、信息化企业、电信运营商都是海量数据的制造者,Facebook公司手中掌握着8.5亿用户,淘宝注册用户超过3.7亿,腾讯的微信用户突破4亿,这些庞大用户群所提供的数据,正在等待时机释放出巨大商业能量。可以预测,在不久的将来,Facebook、腾讯、电信运营商等海量数据持有者要么自我延伸成为数据分析提供商,要么与IBM、中兴通讯等企业密切对接成为上下游合作企业,大数据产业链将在某个爆发时点到来之际,以令人惊讶的速度成长壮大。
警惕大数据的危害
大数据时代,传统的随机抽样被“所有数据的汇拢”所取代,人们的决策模式,已可直接根据“是什么”来下结论,由于这样的结论剔除了个人情绪、心理动机、抽样精确性等因素的干扰,因此将更精确。不过,由于大数据过于依靠数据的汇集,一旦数据本身有问题,就很可能出现“灾难性大数据”,即因为数据本身的问题,而导致错误的预测和决策。
过多但无法辨析真伪和价值的信息和过少的信息一样,对于需要作出瞬间判断、一旦判断出错就很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而言,同样是一种危害。“大数据”理论是建立在“海量数据都是事实”的基础上,而如果数据提供者造假呢?这在大数据时代变得更有害,因为,人们无法控制数据提供者和搜集者本人的偏见和过滤。拥有最完善数据库、最先接受“大数据”理念的华尔街投行和欧美大评级机构,却每每在重大问题上判断出错,这本身就揭示了“大数据”的局限性。所以在发展大数据技术的同时,要警惕大数据带来的危害。
大数据的经济价值已经被人们认可,大数据技术也在逐渐成熟,一旦完成数据的整合和监管,大数据爆发的时代即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