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以来,海南省通过制定和出台配套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等措施,努力推进全省中小微型企业的健康发展。
今年3月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财税、融资、创业兴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公共服务等多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并通过明确责任单位,强化监督检查等保障措施,确保政策全面落实。
突出财税金融支持,助推企业加速发展。争取到2013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375万元人民币,对29个项目进行补助;2013年推荐5家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3家担保机构分别申报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务项目和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共获批专项资金补助1660万元。
海南省财政2013年配套安排45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全年共撬动全省中小企业担保贷款32.91亿元。此外,全省还配套安排技术创新、外贸扶持、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节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分别用于扶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技改升级、节能改造、再就业等。
在税收方面,通过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减征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改增值税等政策。2013年上半年共减征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共计30727万元,受益企业累计近10万户。在融资方面,一是推动商业银行设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部门,并推广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
目前农行省分行、建行省分行、交行省分行、光大银行海口分行等金融机构都成立了小微企业信贷部,专门负责小微企业融资。截至2013年末,海南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23.01亿元,比年初增加30.29亿元。同时积极发展地方小型金融机构,增加中小微企业信贷资源。
目前全省已开业9家村镇银行、3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3家小额贷款公司,增加了全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推动优质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共有6家中小企业成功上市,上市融资68亿元,发行债券融资286亿元,4家中小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交易。
在改善企业集聚发展环境方面,组织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认定。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5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4家国家示范平台;5家海南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吸引224家小微企业入驻,增加就业岗位3700余个,年实现产值9亿元。
在提升企业自身素质方面,创办了“海南中小企业大讲堂”等公益性服务平台,开展中小微企业创业辅导、技术创新、经营管理、政策解读等专题培训。自2010年来共组织各种专题的公益性培训140期,各类中小微企业不同层次的人员约54000人次接受了培训。
在开拓市场方面,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政府资助搭台,企业展示精品”方式,组织企业参加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会、中博会等国内大型会展。2013年第十届中博会上,全省展馆现场签订合同项目6个,涉及金额1275万元,达成合作意向12个,涉及金额约5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