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苹果公司诉三星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由此拉开了两大智能终端设备制造商新一轮专利战争的帷幕。
原告苹果公司提出:被告三星公司所使用的安卓系统侵犯了多项涉及iOS系统程序的专利,包括通用搜索、后台同步、快速链接、自动纠正拼写、滑动解锁等技术;涉案的智能终端设备涵盖原告的iPhone 5、iPad mini与被告的Galaxy Note2、S3、Tab2在内的数十款市场主流手机与平板电脑产品。在4月11日的原告举证阶段,苹果公司邀请的专家证人指出:由于三星公司的专利侵权行为发生于智能终端设备市场发展的成长期,因此该侵权行为使本应属于苹果公司的市场份额被大幅削减。在对966位三星用户就各项涉案技术特征对购买意愿的影响程度进行调查之后,专家通过综合考量苹果公司可能向三星公司收取的“合理的”专利许可费率、苹果公司因为侵权导致的销售损失与三星公司因为侵权获取的销售利润这三项主要因素,计算出苹果公司遭受的实际损失约为21.9亿美元。
4月11日,在原告结束举证之后,三星公司邀请谷歌公司负责安卓系统的副总裁作为本方证人出庭。该证人向陪审团解释称:涉案三星产品所使用的安卓系统是由谷歌公司率先设计的,其中有些技术(如后台同步与快速链接等涉案技术)开发于2005年与2006年,早于苹果公司获得相关专利的时间,这足以证明三星公司并未侵犯苹果公司的专利。4月18日,由三星公司邀请的专家证人指出:原告证人对苹果公司实际损失的计算方法有误,忽略了双方品牌价值的因素。此外,在未来数周内,三星公司还计划邀请数十位专家证人到庭,其中不乏谷歌公司的技术人员。随着谷歌公司的全面介入,本案由原先两大科技巨人一对一的对抗升级为两大科技巨人联手对抗另一位科技巨人的专利战争,这使案件未来的走向更为扑朔迷离。
从苹果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角度而言,此次诉讼是迫于生存压力不得已而为之。回顾历史,早在2011年4月,苹果公司就在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三星公司多款装有安卓系统的手机涉嫌专利侵权。2012年8月,该法院也曾作出有利于苹果公司的判决,要求三星公司赔偿10.5亿美元。然而,从2012年至2014年,三星公司并未因为败诉而一蹶不振,反而迅速成长,甚至已能与苹果公司平分秋色;而胜诉的苹果公司则逐渐丧失了竞争优势。因此,出于打压主要竞争对手的战略目的,苹果公司发动了此次专利战争。
然而,发动战争的风险是巨大的。首先,苹果公司可能会与三星公司两败俱伤。在前次诉讼过程中,虽然双方在法庭上对抗,但是苹果公司仍与三星公司保持某种“斗而不破”的默契:官司照打,其他方面的合作照旧,如三星公司继续为苹果公司加工零件等。随着此次开庭,这一默契可能将被打破,从而导致苹果公司产能下降。其次,由于此次诉讼的争议焦点是三星公司极为依赖的安卓系统程序,虽然一旦胜诉将会给三星公司带来致命一击,但是也会把原本坐山观虎斗的谷歌公司逼入战场,从而以一敌二,增加了胜诉的难度。
从三星公司的角度而言,由于它是被动应战,因此现阶段所能实施的战略空间较小:首先,积极与谷歌公司结成同盟,共同防御苹果公司对安卓系统的攻击;其次,在世界各地(如欧盟与韩国)积极展开针对苹果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与反诉,这样一方面能牵制苹果公司的诉讼资源,另一方面也能通过互有胜负的诉讼结果给美国法院施加压力。
从新加入战场的谷歌公司的角度而言,参加此次专利战争实为无奈之举。虽然苹果公司曾数度表示不愿将打击范围延及谷歌公司,正如其首席律师所称:“决定实施苹果公司专利的是三星公司而非谷歌公司,将专利用于手机并通过销售该侵权手机获利的也是三星公司而非谷歌公司,因此苹果公司不会起诉谷歌公司”,但是谷歌公司这次已经决定不再置身事外。由于三星公司目前是所有使用安卓系统的智能终端设备制造商中最为成功的,所以苹果三星专利战争的结果将对所有使用安卓系统的智能终端制造商产生巨大影响:一旦三星公司败诉,那么所有其他使用安卓系统的制造商将随时成为苹果公司的下一个诉讼对象,这是作为安卓系统提供者的谷歌公司无法接受的。因此,谷歌公司将会全面加入此次专利战争,而向三星公司提供大量专家证人或许只是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