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在摩托罗拉(北京)移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托罗拉)做软件工程师的孟女士刚怀孕,便赶上公司因经营亏损大幅裁员。虽没被辞退,但孟女士被待岗降薪。经劳动部门仲裁,摩托罗拉需补发孟女士工资差额1万余元。对此,摩托罗拉将孟女士诉至朝阳法院以免补其差额工资。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摩托罗拉诉称,孟女士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10年7月起在研发部门任软件工程师。由于经营出现严重亏损,自2013年2月开始,公司开始大幅裁员,2013年4月,孟女士所在部门已全被裁员撤销。
摩托罗拉称,因孟女士怀孕,公司与其维持了劳动合同。但因孟女士一直没上班,公司下调了其工资。2013年8月,公司收到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要求公司补发孟女士1万余元的工资差额。
摩托罗拉认为该份裁决忽视了孟女士待岗停工的事实,故诉请法院判令公司无需为孟女士补发工资。
庭上,孟女士和丈夫赵先生及其律师出庭应诉。孟女士称,2013年4月初发现自己怀孕,2013年4月22日,孟女士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交了试管婴儿医疗期病假条。当时,正值公司大幅裁员,但实际上公司并没有全部裁员,自己所在的部门中,有几十个人被调到美国工作了。摩托罗拉专利申请等业务仍在运营,像IT管理等岗位,自己也可以做,“我要求换岗公司不答应,单方面让我待岗,给我的工资是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70%,还不到1000元!”孟女士称。
孟女士认为,自己原来的工资是1万余元,还有餐补和奖金,但公司只发给自己北京市最低工资的70%,每个月还不足1000元,“这属于胁迫离职,是对孕妇的歧视”。孟女士的丈夫在庭上称,在其与公司交涉的时候,“公司的人当着我的面说,别以为是孕妇就不敢动你”。
庭上,原被告双方互相举证质证。
因原被告双方就调解没达成一致意见,该案暂时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