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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正名在即 监管意见或6月出台
发表时间:2014年4月29日 07:0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而在实际操作中,“打款”和“催款”是两个较为复杂的环节。“举例来说,有10个人要共同投资一个项目,既然都不互相认识就很难相互信任,要直接打款给创业者也不现实。我们就是怕出现太多麻烦,所以设计了一个有限合伙的模式。”李群林说。

有限合伙模式建立以后,就面临着如何“打款”的问题。“投资者应该把款打给谁?有限合伙还没成立,没有基本账户,钱就没有地方打。直接打给创业者的话,还要有限合伙做什么?直接打给我也不靠谱。所以要建立一个托管账户,这就是投付宝(即托管账户)的由来。”李群林解释道。

在“催款”问题上,根据目前大家投的规则,假设创业者提出融资100万元,大家投会提供100万元的额度。领投人和跟投人把款项打满100万元就达成交易。在这个过程中,跟投人先认投再打款,但是不同的投资者打款效率各有高低,也有投资者反悔,所以就有催款和重新找投资者的过程。李群林说,为了解决效率较低的问题,近期会推出新的认投规则——把认投额度增加到融资额的120%。

除了上述流程,股权众筹在投后管理上集中关注于三个问题,即信息披露、重大信息披露和资产处置。李耀东表示:“在资产处置上,我们关注目前实际操作层面的两个问题,一是能否有优先处置的安排,即众筹来的这部分资金形成的股权在出现项目失败或者企业破产时,是否可以优先来归还?二是触发机制的设置,即在经营出现一定问题但还不到破产的时候,提前启动的机制。这对于非专业投资人群体非常重要,有利于降低风险和吸引投资人更积极地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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